想到以前當學生的時代,我喜歡一個女孩子,想跟她說話時(當年我們還是男女分班),
寫好情書要給對方,通常都必須 轉好ㄐ個人之後,
才能到她手裡,連打個電話要約她出去,
還要找自己的妹妹,幫忙代打(因為怕她父親接到,那她就準備黏在牆壁上),
然後,她答應的話,出去的前兩個星期就要開始存錢,
每天最少要餓兩餐(早餐可以省20元,午餐可以省30元),
不夠的錢,在跟老爸騙說要跟同學去買參考書,多弄它個百八十塊...
東湊西弄,好不得意的搞到一千出頭.
等到真的要約會時的那天,看到對方時,
當場傻眼(因為當時是有說,怕她會害羞,所以,可以帶同學陪她一起去),
結果她個好傢伙,一帶給我帶了4個,
哇靠~~~~~~~~~~當場"爆斃"~怪我自己當初沒限制她只能帶一個.
算了,那也只有去了...
從搭火車到高雄,然後去逛街,吃高雄愛河旁ㄉ地下街裡美食街......中間省略.
那時民風純樸,大馬路上連她手指都不敢碰,
後來,想說去看電影,我就那錢給我同學,請他幫我們買票,
我還故意叫我同學,把我跟她的票買一個區,另外的陪客買另一區,
然後,我再跟那個女孩坐一起(開玩笑,這應該是很完美的說),
結果..............他那王八蛋,給錯票....
我跟我同學坐一區,
她們那票女生坐一區(我還故意挑快開演時再進去,因為開演時,會關燈, 殺她們個錯手不及的說)...
中間隔了至少有5~6排......搞屁ㄚ.....
看完散場,老子我一肚子大便,回家去...真是給他圈圈又叉叉~~
同事們,全部笑死了...他們還問,還有沒有,希望我多說一點,不過,因為要下班了,
所以,以後再說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