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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判基本要領
作者: 請看日記聯絡方式 日期: 2011.01.14  天氣:  心情:

認識談判(部份文章內容摘自張錦貴教授)
許多人常常會急於學習談判的技巧和了解談判實務,忽略認知談判的重要性。如此談判了半天,卻沒有將談判的基本意義及精神融合,難怪談判會失敗。那麼,談判到底是什麼?
(1)談判是一種藝術、一種交易行為。需要相互洽商,以尋求共同利益為著眼點。
(2)談判是與對方共同解決問題,不是增加問題。要將談判對方當成共同解決問題的伙伴,才能化解問題為利益。
很多人都想在談判中取得勝利,而沒顧到雙方的平衡點,這是談判的一大致命傷,也是談不成反而「變臉」的導火線。

正確的談判觀
一、談判不是欺騙
談判之前最重要的是對自己真誠,並信任對方。很多人在談判時各懷鬼胎、各顯神通,這種談判根本不用談了,因為「紙包不住火」的真理會愈說愈明,也就是為什麼講一次假話,要花更多時間來弭平的原因。
二、談判不是辯論
辯論是一種訓練,一種能力的培養。辯論的目的是要追求真理,也是學術訓練的一環;而談判並非訓練,如果把談判當成訓練,不可能得到成果,也不會成功。
三、談判是在解決問題
談判最終的目的是在解決問題,而不光只是講真理。因為,即使真理再明,若是沒有解決問題,又有何用?
很多人在談判的過程中。會拿出一般人不能做的事情來要求別人,這是不對的,也是不健康的。
四、談判是一種協商
談判不是一張利嘴,而是以一顆「帶耳」的心,傾聽對方的需要與理由,只要能夠滿足對方的需要,事情就能順利。
五、談判是在找出雙方利益最大的共同點、雙方利益最小的損害點
談判雙方各站在自己的利益點,畫出各自利益方向的交叉點,整平自己的利益點,也就是所謂的「雙贏政策」。

談判時的人際關係
一、談判立場不能不表明,但也不必堅持
很多人對於談判的想法都是一次就要談成,事實上,有很多談判並非是一次就成的。如果在第一次談判時就堅持己見,會有談不下去的後果,所以,談判不能沒有底線,但未必一定要堅持,隨實際狀況轉變談判方式,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二、談判不是不能讓步
讓步是基於包容及讓對方了解自己解決問題的誠意,讓步時應說明讓步的理由。
舉例業務人員:「當客戶要求降價時,必須有降價的條件跟理由,否則不能降價。」當對方提出價格太貴時,業務人員最好讓客戶明確說出「為什麼」,再加 以解釋。記住,一旦真降價,也要能夠自問:「降價能換回什麼?」假如你降價賣出商品,而對方並沒有謄讓的意思和行為,如此的結果,只會把你的信用和公司的 信譽完全抹煞。
三、談判是想爭取更多對自己有利的協商和互惠
協商是施與受,假如只是一味要求而不給,這樣的談判就沒有意義了。
四、談判重知己,也重知彼
在談判時,不可高估自己,更不要低估對方。很多人在談判時,預先設定立場,認為對方是井底之蛙,什麼都不懂,便天花亂墜地談。記住,現代人不是傻瓜,知己知彼才能到最圓滿的結果。
五、談判不是只為了達到目的
在談判時,最重要的是注意人際關係,否則即使贏了,也贏得沒有意義,更有可能造成永不聯絡的後果。如此的談判並非真的成功,反而是一種難以挽救的失敗。

談判的策略與技巧
為什麼很多人談判到最後會破裂?除了不了解上述因素外,最重要的就是不知談判的策略和技巧的應用所造成,此外,「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心態也是造成談判撕破臉的原因。 兩種無知導致談判成果欠佳
(1) 欠缺知識和技術:很多人有「自欺」的心態,明明不會卻又要談,這樣的談判當然不會成功。
(2) 不知自己欠缺知識和技巧:認為自己沒有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

對談判要有正確的認識
談判是一種交易,也就是施與受的藝術,適當的運用談判技巧,將有不同的成績出現,此外,談判也是:
(1)合作與衝突。
(2)互惠但不平等:談判本來就有大有小,結果也不一定是雙方平等的。
(3)公平:談判是公開、憑實力來談的,因此,談判是公平的。

談判模式


在談判政策定好後,要如何談判?
(1)傳統的談判模式為:1.採取立場;2.維護立場;3.妥協或破裂;4.讓步。
這樣的談判方式常會導致談判失敗,或是自貶身價,並不是正確的談判模式。
(2)正確的談判模式:1.認定己方需要;2.探詢對方之需要;3.探詢解決途徑;4.協議或破裂。

談判前的準備工作
(1) 確立目標。
(2) 蒐集有關資料:正確的數據、資料是讓對手無法抗辯並心服口服的好方法。
(3) 評估自身之實力。
(4) 設法了解談判對手:在談判前,先了解對方的實力,並培養自己對事情的敏銳度,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出最好的對策。
(5) 規劃策略:在談判前,要先規劃好「此次談判要談到什麼階段」。
(6) 藉假想進行沙盤演練:談判時會有各種突發狀況,如果能在談判前先假想有可能發生的情形,再進一步研究應對方法,將有助談判的進行。
(7) 談判時間之選擇:盡可能選擇自己有利的談判時間。
(8) 談判地點之選擇:1.熱身談判:在試探軍情時,最好在對手之根據地。2.程序談判及實質談判:最好選擇自己的根據地,次好是在中立點,最差則在對手之根據 地。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談判,有下列好處:1.生理上較舒爽;2.心理上佔優勢;3.交易獲得支援;4.對環境有較好的掌握。
(9) 談判人員之選擇:原則上,不要讓當事人的律師在現場,盡可能不要跟沒實權的人進行談判。   總而言之,要成為一個優秀的談判者,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必須經過不斷的訓練和經驗的累積,才能確實地掌握談判內容,並在雙方都滿意的情況下結束談判,這就是一次成功的談判。

不要把「雙贏」當成每次談判的目標。

並非所有談判都可以有「雙贏」的結果(不過也無所謂,因為談判的重點在於己方贏而非雙贏)。

談判分為「討價還價」或「解決問題」兩種類型。如果是為了解決問題,雙方有一致的目標,談判結果在於尋求共識,便可能達成雙贏的結果。如果是針對特定議題進行討價還價,事關輸贏或分配,我贏就是你輸,我多就是你少,便沒有雙贏的可能。


別怕對手翻臉,先達成目的再說。


對內的談判由於必須顧及雙方關係,難度反而比對外談判高。對外談判時只要達成目的,即使對方翻臉(「下次不會再幫你們做了」)也不用當真,下次的事下次再說

談判技巧中可以藉由情緒性的表達來獲致成果,但相反地,不要被對方的情緒所左右。達成談判目的之後,可以再想辦法修補雙方的關係。


形勢比人強,掌握絕對權力就無須談判。


談判前的局勢取決於雙方權力的強弱。權力指的是「能強迫對方讓步順從」的力量。若其中一方擁有壓倒性的權力,則根本沒有上談判桌的必要,只須壓迫弱方達成目的即可。

線上教材中過度強調「判斷對方的個性」來進行談判。事實上,個性或私人好惡並無法影響談判的局勢,只能搭配談判中的某些小技巧。只要造成「形勢比人強」,即使違背對方個性也能獲致成功的談判結果。


談判前是權力遊戲,上了桌才輪得到心理戰。


談判技巧其實只是心理戰,然而之前的權力遊戲更為重要,帶著絕對有利的局勢上談判桌才有必勝的把握。

權力強弱決定了談判的策略基調。談判雙方對於「誰的權力較大」其實事先都會有相同的認知,缺乏此基本共識,談判將無法開展。


建立熟絡私交,不如業務上的基本關係。


握有壓倒性權力的強方,仍然願意與弱方談判的原因:「個人好惡」以及「人脈關係」。如果強方無論如何就是很喜歡或很認同弱方,即使權力懸殊仍有可能願意談判(但實質利益的損失過大時,個人好惡也會被擱下)。

弱方事先建立的人際關係,也可以促使強方願意談判。然而與其建立熟絡的私交,反而不如基本的業務關係。只要從業務往來中培養基本的關係即可。太熟絡的私人交情反而會招致對方提出許多額外的要求,不利於談判。


以「原則」對抗交情,以「破例」化解原則。


面對弱方採取人脈關係攻勢,強方可以「減化交情」來因應。減化交情的方法有二:理性的「原則」以及非理性的「迷信」。

所謂的「原則」戰術,就是向套交情的對手堅持,所有放棄原則的事都會讓我付出高昂代價。(例如「不是我不幫你,但是這種事情我一向不能做,否則我會很慘很慘或被殺頭云云...」)業界或公司的「慣例」也算是一種強度較弱的原則。

不過,有原則就有例外。反制「原則」戰術的方式,就是想辦法讓對方「破例」,在不修改原則的前提下,以特殊個案的原因讓己方這次不套用其原則。


「迷信」有助於談判?


另一種減化交情的戰術,就是採取「迷信」。(例如「不是我信不過你,但是每次只要簽這種約我都會賠錢」、「不是我不幫忙,但我們老闆絕對不在農曆七月簽約」、「算命老師或三太子託夢說這個約我不能簽」)由於這種手段不是採取理性,因此完全無法反制。

以 往看到一些言語迷信的大老闆,心中總是不以為然,覺得這些工商大老身經百戰,決策時卻不能完全依靠理性判斷,老是把風水算命掛在嘴邊,未免有點欺世盜名。 現在想想,這幾位總是讓人感覺懷抱迷信觀念的企業家,說不定正是巧妙運用「迷信」作為擋箭牌,在日常商場的談判中增加靈活度呢。


小題大作:製造僵局,逼對手上談判桌。


正常情況下,當雙方權力差距並非懸殊,才有談判的機會。然而權力較小的弱方還必須想辦法「變強」——無視實際權力差距,先在短期間內製造一個無法容忍的僵局、形成談判時機,以便將強方逼上談判桌。

變強的方法,就是「小題大作」,招式有三:「放大議題」、「增加人數」以及「升高情勢」。


「掛勾」增加籌碼,「結盟」壯大聲勢。


放大議題常見的作法就是把數量增加(買得多就容易殺價),或者把項目增加(掛勾戰術 ,把其他議題一併綁進來當籌碼)。掛勾戰術又可分為「勒索」(如果你不給我,我就不給你)和「諂媚」(如果你給我,我也會給你)二種。

增加人數常見的方法就是結盟。如同三國鼎立反覆分合,如果能在結盟對決中扮演關鍵少數,那麼「弱即是強」,同樣可能達成談判目標。成功結盟的關鍵在於隱秘,一旦破局往往就會失敗,因此能「控制資訊」的一方較為有利。


當家不鬧事,但可以上法院。


升高情勢的作法有二:「引爆衝突」或「製造既成事實」。例如走上街頭抗爭把事情鬧大,或者切斷溝通管道,先把生米煮成熟飯。

面對弱方各種小題大作的方法,強方其實一樣可以運用小題大作的手段,再讓己方變大(唯一不合用的就是「引爆衝突」,例如執政黨走上街頭就是違反常識的作法,所謂「當家不鬧事」)。除此之外還可以採取「上法院」或「斷然拒絕」兩種反制方式,再次拉開與弱方的權力差距。


有理由的立場,也須有理由才能退讓。


談判時開出的價碼(立場、條件...)都必須是「有所本」,即使強詞奪理都比拿不出理由好,絕對不能讓對手感覺是隨意喊價。

既然我方立場是有理由的原因(財務、行情、銀行、顧問...)在支撐,那麼絕不能隨意讓對手改變,「要進要退,都得講出個理由」,也就是所謂「堅定的彈性」。

更可以引導對手,用某些條件來交換我方的讓步。運用「No, but...」的交涉技巧,提出「我方的價錢可不是亂開的。但是如果貴方如此這般...,我方也是可以讓步。」


為「讓步」預留伏筆。


談判時應該讓下屬扮黑臉,負責向對手施壓,而讓上位的人扮白臉,等需要妥協的時候才表達讓步。萬一上下角色倒錯,當長官翻完臉,下屬也不便再表示和解,談判將會破局。

如果要拿「高層反對」當作談判時的藉口,最好高層是指一大群人,免得被對手找上直接個別突破,屆時將無路可退。同時,日後萬一需要讓步妥協時,也容易轉圜不露痕跡,因為集體意見本來就較容易發生改變。

事先設想「換牌」的空間,作為讓步交換的籌碼。例如對方在意價格,則我方在讓步之餘,可以從規格、數量、交貨、付款等方面尋求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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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4 21:21
他, 45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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