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處理了兩件事
一是:路上賣冰的不實廣告
在前往我母親住院醫院的路上,看到賣冰的很大的廣告:一支1元,我就很懷疑,以前在媒體就看到這條訊息,趨前問了一下,原來是一支10元。
本來想立即撥打110的電話,請警察去處理一下,但還是沒打。回來的路上,發現他們轉到我家附近賣,心想他們還真厲害,一直轉移陣地。
回到家,沒想到看到我弟在吃冰,一問沒錯,跟他們買的,買了200元,二話不說,要他拿去退。
我也立即拿電話撥110,請警察去處理一下,不實的廣告,真是無奸不能賺大錢。
二是:醫院的醫師今天將我母親的呼吸器拿掉,改以一段時間完全的自主呼吸
前天才做呼吸訓練,兩天後,也就今天就拿掉呼吸器,趕人的作法,很令我不齒醫師玩陰的作法,看了很多醫師都如此,衛生署說不會醫師拒絕醫病人,其實為何人民還是會感有此感受,就像法官收賄賂一樣,做出離譜的判決,但你又拿他沒辦法,他擁有的權力,他不會正大光明的拒絕你,但會用技巧來拒絕你,你動不了他,只能承受。
我到時主治醫師已巡完病房,我請住院醫師跟我說明一下,我說連ICU都不會這樣訓練,RCW的醫院,你們的訓練方式最特別,能跟我說明一下你們的訓練計畫嗎?住院醫師一時口齒結巴,完全說不出來話來,我的外勞說:醫師怕我,連話都不會說了!
我沒生氣,生氣沒用,立刻回家
我回來,立即寫了一封陳情檢舉函傳給衛生署長,之後親自到中區健保局去一趟,找了科長,將這份資料交給他,做了說明,因為醫師這樣處理,尚無法可處理,我知道,他也知道,他答應幫我打個電話關切一下。
之後在台中衛生局醫政課,課長休假,承辦人公出,交給一人,再請其轉交處理
我把文件也放到日記來,記錄之!醫院名稱跟我個人的資料等就刪掉!
資料如下:
陳情書兼檢舉函
一 主旨:我母親住台中市現在住的醫院RCW病房醫師脫離呼吸器訓練治療有瑕疵一案,如說明,請調查!
二 說明:
(一) 我母親於8月10日由前醫院RCC轉入現在住的醫院RCW,轉入當日在前醫院的血氧正常99,轉入現在住的醫院62左右。
1 轉送的距離不短,但使用的氧氣鋼瓶是最小型的那種,只能撐20多分鐘,加上運送過程的作業程序,現在住的醫院未攜帶監視輕便型的血氧機,好套在病人手指上,以利掌握狀況,所以我母親原本在轉出醫院是清醒的,在運送過程中就昏了,到現在住的醫院後一直都是昏的,後來用安眠藥更是一直昏睡。
(1) 呼吸病人轉院所使用的氧氣鋼瓶的份量太少和手指型的血氧機沒有,這是需要檢討的。
2 我母親因轉院(或大醫院轉較遠的病房)過程,因現在住的醫院的病房溫度較低22度,飲食一天由6餐改為四餐,熱量由1500大卡降為1200大卡,配方也由糖尿病配方改為腎臟病配方。
3 飲食在當天06:00吃過後,到13:00才吃第二餐,在19:00才吃第三餐,且飲食的熱量也由1500大卡降為1250大卡。
4 配方也由亞培葡勝納糖尿配方改為雀巢愛攝適1.5濃度配方
5 一些改變造成輕微的發燒感冒。
6 因為在轉出醫院血糖控制比較穩了,一般都是先遵循,如真要修改,之後再慢慢調整,但現在住的不是。此主要原因在使用管灌牛奶的價差問題
(1) 6餐和4餐的差異在於灌食的總工作量縮減了,除了可以減少看護的人力,但這還是小錢的節省,更大的節省是牛奶錢的節省。亞培葡勝納一瓶85元,一天6罐,需要510元/天,30天需15300元/月;雀巢愛攝適1.5的一箱980元24罐,一箱可吃6天,30天是5箱,一個月是4900元/月,兩者相差10400元/月,40床病人一個月牛奶錢就差40萬以上。
I 這裡有一個因健保制度衍生醫院為了經營賺錢,把賺錢的地方動到病人管灌牛奶配方的重大問題。
(二) 10/11日照X光片,醫師說有肺部纖維化及肺炎,醫師用了安眠藥(鎮定劑)(一天吃三次)+氣管擴張劑+化痰藥+抗生素(含打和噴劑),我在18日晚上發現我母親用了安眠藥,此藥過去我母親沒有在用,告知了護士,請護士能記錄在護士交接單裡,於明日醫師查房時告知醫師,我母親過去病史裡沒在使用此藥,看是否能停掉,護士拒絕,說只願意以口頭轉告交接,此部分隔天三位護士告知其副護理長,說我要其記錄在病歷裡,所以拒絕,記錄在病歷是偽造違法的,護士卻指控我,我有請副護理長查明,尚未得到答案。
1 這裡的問題有二:
(1) 一是醫師用藥的問題。
(2) 二是護士對於病患家屬提出病人過去病史的用藥,拒絕護士交接單轉知醫師知悉,且反說我要其寫入病歷。
(3) 另提供一份其他醫師對感冒用藥的文章檢附,如附件一所示!
(三) 10/25日,我發現我的外勞拿抽痰管以手扒雞手套在抽肺部的痰,被我制止,才瞭解到是醫院的抽痰管有兩種規格,一個是管子和手套包裝在一起的,一個是分開裝的,醫院發給我外勞時,拿了一部份是包裝在一起,一部份是分開包裝的,但分開包裝的手套沒發給我外勞,所以我外勞不知道,缺手套只好拿手扒雞來替代使用,一個有菌一個無菌,醫院的作業明顯有疏失。
1 這個部分要查明的抽痰管的使用,因採購有不同的包裝,疏忽分發包裝的無菌手套發交,而使用有菌的手扒雞手套,將造成對插管呼吸病人的感染傷害。
2 採購之所以有不同的抽痰管規格。我檢視之後,瞭解這也是因為採購單價差異很大所產生的,因為價格,當然不同的抽痰管對病人使用的舒適度和可能造成不適是有差異的,經過我詢問護士答案跟我的判斷一樣。
(四) 10/25日,醫師將呼吸訓練由壓力20調降到14,10/27日將呼吸訓練:改為拿掉呼吸器,由我母親自主呼吸。
1 我瞭解了一下,昨日中午,我帶我外勞到銀行匯錢回越南,剛好我們都沒人在我母親旁邊,醫師巡房指示抽動脈血,這個我今天剛剛才知道,不過醫師疏忽了抽血檢驗,體溫當天如果沒記錯還有到37多,來的時候血氧掉到60多,肺部纖維化有肺炎,用藥很重,才停止抗生素用藥,立即呼吸訓練,呼吸訓練只抽動脈血,一些血液尿液常規檢驗檢查都沒做,訓練的速度非常的快,比ICU的訓練還快,才2天就脫離呼吸器自主呼吸,醫師要趕人離開醫院,所做的方式。我第一天因為醫院開給我母親使用的營養配方,我希望依循原醫院的糖尿病配方,在我跟營養師溝通時,醫師就請我轉院,轉到中山醫院,但我沒同意。
2 仰賴呼吸器的病人,脫離呼吸器是一件重大的事,況且前還有肺炎肺纖維化,用藥還很重,連通知家屬該脫離計畫都沒事先告知,都偷偷摸摸(我以此來形容)的,這樣有點像玩陰的,很不恰當。
3 今天脫離了呼吸器,完全由我母親自行呼吸,醫院連拿監視血氧心跳的機器連接我母親都沒有,還是後來我11點多到醫院後才發現,告知呼吸治療師請拿機器過來,此時才拿監測儀器過來,這評鑑績優的醫院像樣嗎?
4 煩請查明,當然在醫院治療是需要尊重醫師,但醫師在其彈性的自由心證的處理下,他可以做很多的選擇,這些(用很重的藥,完全脫離呼吸器自主呼吸)都沒告知家屬,病人和家屬都應擁有的就醫和瞭解治療的內容權利這不是疏忽是有意的作為!醫院開很久了醫師做很久了,那些都是會疏忽的嗎?
5 請查明:
(1) 在做完全自主的呼吸訓練,前才感染嚴重,又沒做常規的血液檢查,即立即以非常快速的進行脫離訓練。
(2) 完全脫離呼吸器時,沒有連接任何監視生命跡象的機器。
(3) 整個計畫,事前完全未有徵兆,也未告知,脫離了病患家屬還完全不知!
三 訴求:
(一) 其實這都是醫師拒絕治療病人的一種方式,醫師的自主彈性很大,在要與不要,訓練要多久間,我們雖然說尊重醫師的專業,但因為尊重,且這方面的專業一般人不容易知悉,所以醫師也有很大的彈性空間在處理!隨其心所欲!
(1) 凡是能不能事先預防,是不是都要用試的,真的不行再調回去,是成功了,那很好,健保要省錢,健保是支持我這樣做的。
(2) 健保給醫院給付越來越少,醫院我把牛奶錢省下來,那是我的經營管理好,這樣真的對病人好嗎?如這樣,那亞培葡勝納賣那麼貴幹嘛!
(二) 我的檢舉陳情,當然要有何改變並不容易,體制如此,但我因知之甚詳!醫院醫師的盤算,我也知道!健保也允許你這樣,我也知道!但醫師你不知道,我也能從醫師你的作為其中抓出其所疏忽之處,點出來,你想不到吧!醫師你要這樣做,我只能尊重,但我把你做的和疏忽的點出來,讓大家知道!
(三) 這不是我遇到的第一個醫師,已經遇到很多了,只是每個人用的方法不同而已!看署長要不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