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1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真情告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言論自由~不能批判警察?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二房東?惡房東?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5.03.19 天氣:
心情:
二房東?惡房東?
--不懂法律 喜歡亂告人?
不懂法律 喜歡亂告人 終究會惹禍上身!!!
媒體報導一個房東~叫做張淑晶???
動輒告不懂法律 沒社會經驗的人或學生等房客 毀損罪等高達近三十件案件!!!
中華民國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別人告你--輕罪
若你不分青紅皂白 就立刻反告他誣告的話[:E] [:u] [:-|]
~你卻可能自己先觸犯上開誣告罪--比較重的罪 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其實 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為原則 就算你不小心把房東的東西弄壞了
--也不會構成刑法的毀損罪 刑法沒有過失毀損罪 所以
不必怕任何喜歡獅子大開口的惡房東 對你提告 更不必因此委屈讓步!!!
夜路走多了 總會碰到鬼???被檢察官逮捕聲押 雖然法官認為不符合預防性羈押的要件
裁定無保釋放~同居男友則裁定五萬元交保!但~請別欺負弱勢的房客!!!
否則 多行不義必自斃...是吧???[:E] [:u] [:-|]賺房客的房租 還要耍高貴~很有同情心???
Damn it!!!
雙雙上榜?保證成功?高貴典雅?法律人~~~~~~~~~~
ps.
今天319 是民進黨兩顆子彈的貪汙扁的生日~生日快樂!!
魚卵大亨?!魚玉子泥棒王樣?!噗...
OFFICE2010?開起隨身碟!
待續...
標籤:
瀏覽次數:
492
人氣指數:
4492
累積鼓勵:
2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2
1
2
真情告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言論自由~不能批判警察?
住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