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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這是在警告我嗎??
作者: *☆~珊米~☆* 日期: 2012.09.12  天氣:  心情:
前年雙十節,我針對留言版上的怪怪留言 寫了篇日記
雖然說至今還是有些怪怪咖的存在
反正我本來就很少回留言,想說不理就算了
沒想到當初被我寫進日記裡的怪咖之一
又來留言了,而且還是複製貼上的那種

剛剛我很白目的請他欣賞我前年寫的那篇日記
嗯.....他應該是生氣了
給了我一篇讓我覺得毛毛的回應
這是警告文嗎??
他是不是已經複製網頁,準備要告我了???
還是說.....
他是工程師,會不會一發揮專業,就查到我的行蹤,然後隔天就上社會版新聞了??
好可怕哦!!


台北??工程師(http://www.i-part.com.tw/file/file_viewfile.php?u=33779??)
提醒您..請小心網路謠言..沒有真實犯罪證據的惡意中傷都已經先犯罪了..小心被不肖人士利用成無辜的共犯而牽連造成間接誹謗罪.

遏止網路惡言,房東「告官」要人道歉2007/01/15
租屋糾紛把東華大學楊姓女同學逼上絕路,大家把矛頭指向租屋的吳姓房東,他跳出來澄清,沒有租屋給楊同學,也不認識她,雙方會扯上官司,是因為學生"在網路惡意中傷"他,才會告上法院;沒想到楊同學寧願選擇自殺也不願道歉,讓他遺憾。

就在外界把東華大學楊姓女同學的死因,歸咎在朋友租屋的房東身上,吳姓房東覺得自己被誤會,跳出來澄清。吳姓房東:「我不認識她,她不是我的房客喔!」

既然雙方不認識,又怎麼會扯出官司?吳姓房東說,因為死者的朋友在網路上惡意中傷他,為了洗刷不實指控,才會告人。

這位吳姓房東是台北人,和朋友在東華大學附近投資10戶,其中一戶是他的,隔間租給學生,但最近他發現有人在BBS站上抹黑他,一查,找到18個學生,其中有17人向他道歉了事,唯獨楊姓女學生不妥協,房東才告上法庭。




一看到他的回覆
我急忙的想回 "謝謝你提醒我,原來兩年前google到有關你的資料都是網路謠言"
但是......我已經被封鎖了
沒輒...現在只希望他高抬貴手,放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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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9-17 22:30
他, 52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14 00:09
他, 45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13 20:31
如果你只是寫上心情,並無散佈的意思,不太容易構成毀謗罪的事實,你只要對自己遇到現況陳述.對方也是在你的現況中有事實上的言行.都不太能構成毀謗.你可以的話先複製你之前的日記.看看.加油喔!
 
時間:2012-09-13 00:31
他, 41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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