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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四)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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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3.23(六)
作者: C 日期: 2013.03.24  天氣:  心情:
現在是半夜凌晨一點二十八分,我還沒睡。
嚴格說,已經是三月廿四日了,等起床後,不過還沒睡,就當仍是昨天。
好我要說的是三月廿三日星期六這天。

由於前晚接到公主電話,說他要和大公主連袂夜車下來,我倒是沒什麼感覺。
不過今天稍微賴了床後,就發現已經錯過兩通電話了。

約好十分鐘後出門見面,我在路口卻遇見了阿爸阿母從市場回來。
告訴他們我中午大概不回來吃了。
陪他們回家後,再次出門,公主們已經在對街招手了。
那一定不是大公主,整個身材和臉蛋整整小了一號,皮膚也白皙許多。
他說兩位公主間相差了十四歲,我一定是聽錯了。

先去換了好幾次店名稱的義大利麵食館用餐,阿爸阿母說難吃番仔味那家。
可是不知怎地,偏對那家情有獨鍾。
菜單裡頭單價夭壽貴,更何況搭配套餐。
不過既然允諾了我今天要好好請他,我也就不太好意思點最便宜的。
只見他們倆也點了最貴了,我差點沒咋舌。

當然還好這次有帶錢,上次匆忙出門忘了帶呢。
紳士地把烏魚子分給他們,並挖了一坨像爛泥巴顏色的墨魚烤飯給他們嘗嘗。
大公主說他不喜歡黑黑顏色的。

飯後公主說他上洗手間,回來就已經將集點卡遞給我,說我可以找女朋友來吃。
原來他已經付完帳了。兩百元一格,共蓋了六格。
我真是難為情極了,我剛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哩。
原本想把錢還給他,但這樣卻又顯得小器。
只是,他根本沒顧到查甫人的自尊。

他們說與其大太陽下去海邊,倒不如先去國寶麵包店。
走了約莫二十來分鐘,排隊時間也大概就那麼久。
這回我就更仔細了些,專門負責端盤子,活像個小太監。
回程向陽,上了年紀的他們似乎體力上走得有點不耐,沒辦法,因為夜車,加上逛了一整早了。

搭捷運回飯店,我是負責拖行李的小弟。
然後就到樓下飲料吧,無限暢飲去了。
公主下樓,倒是聊蠻久的。題材也無所不包,但今天他們都很關心我和洽小姐過去的一切。
他說是大公主要介紹小妞兒給我認識認識,所以先來看看我的人扮怎樣。
話題中最比較像共識的話題是穿著。
我今天才覺得以前我的想法是錯的。
回顧到自從去年換了新衣服後,幾個人給過評論是:
1.談戀愛囉?多久了?
2.以前穿得比較像C,現在比較符合職業。
3.趁這把年紀還不早點穿,將來就更沒有會穿。
諸如此類。以往我都覺得可以蔽體就好了,這些人真是太視覺了。
不過今天聊過後,發現人就是一棟會移動的商店,需要的是"扛棒"。
上述第二點倒是比較中肯,可惜那位投手不再現身牛棚了。
我賣的是什麼,就要把自己的扛棒擦亮掛出來才行。
不是追求什麼狗屁品味,但絕對沒有一個人會因為沒有開店門而進來逛逛消費的。
不過好像我擦亮了也沒什麼用,就像...大家不再信任馬政府一樣。
重要的,真的是績效,是要讓人民有感才行。

他送我到車站,上了捷運後,我就直接回去了。

我很久沒這麼地外出那麼長時間了,除了上班以外。
回家第一件事是告訴父母今天午餐是他們付的,我這樣有點像不沾鍋在切割:林益世是伯公介紹推薦的。

晚上打牌。輸得極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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