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年初一, 跟外婆外公的大家族去吃很貴的日式鐵板燒
中風的外婆已經住院有半年, 上週好不容易可以回家修養
雖然以後不能講話, 走路, 要靠輪椅跟導尿管過下去了
大家還是很開心的定了餐廳, 大費周章的把她運來跟家人一起過年
好了, 吃到十點深夜要離去時, 突然闖出一個醉漢...
大聲咆哮說在外婆的車大燈閃到他, 然後罵人耍賴擋住不讓車走
這時兩位十八歲的表弟看不下去了, 血氣方剛找他理論
結果他推, 掐我表弟的脖子...
聽到吵鬧聲, 小舅也下車了, 一把將醉鬼壓在地上
小孩被打, 父親當然暴怒, 他很可能是想順勢揍那酒鬼的
可是阿姨們攔著他, 女人想到萬一他身上有傷, 到時反咬我們一口會有麻煩
終於警察來了~
他看很明顯是酒鬼在鬧事, 叫大家先走, 想隨便處理就算了
然後酒鬼的老婆兒子這時才從樓上衝下來, 跟警察無賴說我們多人打他老公一個
她都看見了!
我轉頭問她: 咦? 你真是他老婆嗎? 吵了這麼久, 你既然都看見了, 為何不報警? 警察還是我叫的~
可是她不理, 不停重複說我們打他, 像個悍婦似的鬧不停
這時醉漢看警察來了更加發癲, 原來他是個退休警察
這下好了, 官官相護, 新來的條子本來叫我們走, 現在要求留下座筆錄!
我說: 警察你也幫幫忙, 車上有兩位年紀九十, 有心臟病又中風的老人, 你覺得我們在老人面前打他幹麻?
再說, 他喝醉了, 酒氣大到你都聞的到, 不是他先鬧事, 難道是我們無端端要制止他?
後來警察說讓我們載老人先回去, 筆錄明天在做
我不知道現在的治安是怎麼了, 退休警察可以欺負行動不便的老人, 還可以使喚新上任的警察幫忙
明明是他先打人, 被害人卻沒有將他制服的權利
如果今天兒孫輩的都不在場, 難道要看兩位老人家受傷嗎 ?
台灣對於自我防衛的定義很模糊, 假使小偷闖入你媽媽, 妹妹, 高中兒子的家
你認為在恐懼驚嚇的狀態下, 他們會很有分寸的只是剛好敲昏犯人, 然後把他綁起來嗎?
我說, 我有機會就會殺掉他, 不會裡下手輕重
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強姦犯? 虐待狂或殺人犯?
你一絲一毫的手下留情, 就可能是你下一秒鐘被摧殘的機會
法律如果要要求被害人在那種危急之下, 還要顧及下手輕重, 啟不是太強人所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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