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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以不死為宜
作者: 澹寧 日期: 2011.10.27  天氣:  心情:
以下 是2011.10.27 報紙頭版頭條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10.27 02:39 am
國內的死刑政策,出現重大轉折。法務部在即將出版的第一部人權報告中,就死刑議題,建議檢察官對任何被告「以不求處死刑為宜」。法務部官員直言,這就是要盡量避免、減少死刑的判決。
…………………………………………………..
法務部在預計明年二月出版的人權報告中,提出逐步減少死刑措施。未來人權報告,不但將邀請國外專家或具國際聲望的人權專家審查,並將人權報告書遞交給友好國家、聯合國相關組織,希望能提升我國人權水準。

以下 是小弟我看了之後 凍未條

Q 為何台灣的人權報告要請”國外”專家或具”國際”聲望的人權專家””審查”
因為 我們是殖民地?? 我們不是文明國家?? 我們不是國家??
Q 往後 是否能請酒駕的人 盡量不把路人撞死為宜??
Q 往後 是否能請用隨機打人的方式慶祝滿20歲生日 以不打死無冤無仇的人為宜??
Q 往後 是否能請性侵婦孺時 以不死人為宜??
Q 往後 是否能請擄走孩童勒索時 以不死人為宜??
Q 往後 是否能請小父母或同居人 酒後 打小孩出氣 以不打死為宜
Q 最後 是否能請”人權運動人士”把以上這些犯案人 接回家 安養至天年為宜??



P.S.本想暫時"出世修身" 但看了這些言論 實在受不了 又開始噴口水 見諒 請見諒
也請不要被我的"入世" "出世"搞得精神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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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1 19:53
她, 51歲,嘉義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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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31 19:36
她, 57歲,非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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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3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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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9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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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8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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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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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8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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