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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5/28的日記
作者: 夢幻KTV殺手 日期: 2009.05.28  天氣:  心情:
在我二十歲以前,只要向我的父母伸手要錢,沒有不給的,雖然不至於很多,但是絕對夠用;到我二十歲以後,父母再三叮嚀一定要有工作,有工作之後,如果我開口向父母要錢,通通拒絕。你知道一個小孩到了二三十歲,還向父母伸手要錢,是多麼丟臉的事,傳出去被知道,大家覺得你是米蟲。父母不計代價的養育小孩到二十歲,已經夠好了;到二十歲以後,自己負責自己的開銷,自己負責自己的前途。你是一個人,父母也是一個人,憑什麼要父母承擔你一輩子?你不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父母能夠替你承擔多少?偉大的父母,必要的時候,給予一筆錢,甚至還關心小孩的戀愛與結婚,幫忙帶孫子。只希望生病的時候,有人在身邊照顧,常常回來看父母,就很高興了。夫妻戀愛結婚,不可能一輩子不生小孩,生了小孩之後,必須訓練小孩自己照顧自己,父母無法照顧小孩一輩子。你已經快要三十歲,一定要學習獨立自主,自己養活自己,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打理自己的生活起居,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有些人十幾歲就開始獨立生活,到異鄉打拚,在異地工作。想一想,你的心智成熟度,差別人多少?父母如果真的為了你好,要讓你適度的吃一點苦,以免將來父母不在了,你會找不到地方搬救兵。你不能只聽你喜歡聽的,你不想聽的往往命中要害。好看的人事常常不中用,難聽的道理常常很有用。良藥苦口,忠言逆耳。事實與真理,是我們固定的飯菜,由不得你挑食,由不得你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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