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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的教訓
作者: 小畢_桌遊達人 日期: 2008.09.05  天氣:  心情:


下午三點零三分 車禍地點 台中市某某路某某路口

當時騎著機車男子(我)和一名驕車男子撞到

在路段上 並沒有紅綠燈或警示燈之類的

速度上我大約40  他的速度 根據我的感覺是40-50上下

結果雙方爭論說對方的速度比較快

於是叫了警察過來處理現場

警察來了 先看看狀況 聊了一下 無法處理或寫筆錄

再call了交通警察過來 做些可以理賠的筆錄(也方便他可以找

保險公司賠償車禍的損失)

只是看似二個一樣的路口(同樣是雙線道)

在這邊卻因為交警說了一句話 變成是我的錯

你那邊有禮讓線 必需要讓對向車道先走

我整個就輸掉氣勢了

開始討論賠償問題


"恩... 沒認識的店家嗎  好 我打給我去的車廠問問"

"板金  二千  好的 ,車前輪的皮版 二千嗎 好的"

"對了還有玻璃車窗  四千嗎  好的"

"一共八千二  不然這樣好了,大家先小人後君子"

"你出個四千 幫我付這些費用"

"如果覺得很不ok,那只好請保險公司理賠囉"

"反正也可以公事公辦   就這二條路讓你選吧"


如果公事公辦的話,我和他都要多開一張單子吃

另外理賠部分 因為

我這邊是禮線道 所以輸面很大)如果硬要說是他七 我三的比例

所以在這邊和騎車或開車的鄰居們

凡看到禮讓標治)就是看起來是倒三角形的圖案

那種常常看到的地方是平交道鐵路道

平常比較少人會注意到這個

千萬記得要禮讓

否則就像我一樣


"車禍警察都幫他說話,我能不燒錢保祐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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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9-05 22:53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5 22:58]:

都保最便宜的

而且要判錯一定是我錯

所以很無言

 
時間:2008-09-05 22:51
她, 36歲,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9-05 22:48
她, 47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5 22:49]:

如果不找 也許大家就各自走人

只是他也很快 我就說 不然就找

 
時間:2008-09-05 22:43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5 22:46]:

拗不到 沒用的 我這邊是禮讓線

如果往上報 保險賠的會找我要

而且交通會開單子 不過如果簽好和解規定

要是他後來後悔想改的話

會被罰三到九千塊(因為造成我受傷可以判賠

主要是因為警察都那樣說

我整個沒辦法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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