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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靈熙 日期: 2009.10.11  天氣:  心情:

一直以來都有這種覺悟

一直都在調適自己的心情

對的人   這首歌有句話我想可以代表

愛不是一種需要   是一種對照

我想還可以再加上是立場不同   沒有真正的對錯

兩個人在一起,不能因為對方沒有達到自己的要求就判對方的罪

若彼此都這麼做了, 就是一種折磨

他說了出口    一直是我在等的答案   一直是我心裡覺得他內心真正想要的

當愛已成往事    在一起便是酸楚

曾經不甘心    曾經全心報復

曾經分分合合     也曾經對彼此赴湯蹈火,生死相隨

一切都經歷了    也許是當時的一種錯覺

也許...對彼此都是自我的一廂情願

我想彼此對真愛的定義不同  
  

**********************************************************************************************
對我而言,愛就是愛    不是報答,不是同情

甲乙兩個人彼此相愛,就應該堅定,否則我認為那份愛也就不過如此而已

只因其中一個不得已無法常相伴隨, 或者加上另有一個丙

近水樓台的追求者呵護備至就改變的愛,我無法認同

當然這是指甲或乙對丙的喜歡並不是愛

甲乙兩人仍是比較相愛的情況下

對丙若只是為了報答,再加上親友認為丙比較好便與丙在一起

我認為甲乙兩人日後與丙丁或其他人在一起,會因其他因素很容易就分開

這種實證很多

而不管小說或戲劇也寫了又寫,演了又演

甚至甲乙各自有了家庭,心裡依然是只有對方的這種情形也是數不勝數

或許隱藏在心裡以為沒人知道,只有你知我知而曖昧著,

還不一定需要私下有接觸或肉體關系

但是在你知我知之下,背叛自己所選擇的伴侶也是既成事實

意思是說,既然要選,就要選真正愛的人, 不要將就

你的將就是殘害了另一個人的幸福

因為不是發自內心的愛 ,對對方就無法有真心的關懷,(除非你要花一輩子的時間來演戲?)

一個人無法從身邊的人得到溫暖得到愛, 是多麼深沉的悲哀

嚴格來說,這樣是非常可惡的, 讓另一個人活在心的地獄裡

另外,認為物質比另一伴還重要的人,當然也很可惡了

因為也會演變成上述之情況

****************************************************************************************************
我一直學不會放下,對於身邊的人都不想放手

我想過若對方並不是真的愛我,那我為何還要一直偷著或幻想著一份得不到的愛

而且自己不管付出了啥麼,都不是要要求對方的付出

而是應該作為一種回應

琴瑟和鳴....不是成對的琴與瑟, 當然無法合鳴,無法彼此回應

我想是我強求了...我仍然不認為我是死心眼的人

但我一直認為對方就是我所要的,即使越來越清楚對方跟我的認知是不同之後

我還是以為對方會慢慢變成我所認為的那個人

我們有一半的地方非常契合,但不合之處卻又南轅北轍

他在過去非常大的地方是改變了,至少對大家而言是非常好的

但我們之間卻無法同過去一樣親蜜

且經過過去的風風雨雨之後,我又累又乏

已沒有太多力氣去跟對方磨合之類

我想我的愛只能慢慢枯萎, 自己收藏起來

愛的時候,錯的都能包容

不愛的時候,小小的絲都能變成揉不進眼裡的沙子

雖說分開對我而言非常的痛,像抽盡了全身的力氣

但我很清楚的知道

比較起來, 看對方不幸更比不上看對方幸福

我們都不是小孩子

無法像要不到的糖果一般就耍賴生氣報復

看對方不幸只是一時心情的宣洩

若還是愛著對方, 會連自己也一同感到不幸

所以對於相愛過的人有句話奉勸:

愛對方就是讓對方感到幸福, 或成全對方的幸福

真正看到對方不幸會高興的人

其實一點都不愛對方

所以是沒資格怪對方愛不愛你的

我覺得他又一副不想分手的樣子,或許是在一起太久習慣了還是會不捨

但這一次即使我沒有辦法太快獨立生活

但也會慢慢去做到而離開.

因為這樣對方才會真正清醒而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畢竟我在他身邊也找不回溫暖的懷抱與感情

還不如放手吧

[  寫到這裡,總是心如刀割.無法呼吸幾近窒息的感覺...最痛恨自己這麼軟弱了... ]

[ 還是會努力教自己振作的...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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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0-11 21:45
他, 30歲,Apurímac,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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