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三年之後,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
不願含混度日的她主動提議分手。
他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是很難說斷就斷的。
誰也沒做錯什麼,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她都會很積極的協議分手,主動說:
「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他說。
一天夜裡,他們又因為一件觀念不同的事,在電話兩端爭執了很久,
彼此都不讓步,摔電話之際,他大罵:
「我們兩個人都很固執,乾脆真的『切』掉算了!」
這是他們交往三年多以來,第一次由他口中說出分手。
隔天,她主動對他說:「每次都是我提出分手,昨天第一次聽你提分手,竟然有心酸的感覺。」
啊!那畢竟是很複雜的心情啊!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
聽完她的告白,他堅持不肯分手的態度,居然在一夕之間有很大的改變,願意好好分手。
他甘心分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這次是他主動提的--他甩她,面子比較掛得住。
如獲大赦的她,跑來問我:
「吳大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是不甘心,也不是故作姿態,只是我真的不懂。
這幾個月來,我曾經提議分手,次數多到我都記不得了,他都不肯。
為什麼,為什麼這次他主動提出,就立刻分掉了?」
「因為,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我無奈地說。
在此之前,我認識一對堪稱「金童玉女」的情侶,他們結婚後還過著「王子公主」般的生活。
看他們恩愛的樣子,實在無從察覺這段「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愛情故事裡,
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一直到共同生活幾年之後,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心意已決。
男方點頭同意的時候,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
「離婚可以,但不可以讓我的同事和朋友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