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0970
 雨晴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用腳走的山=走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這幾天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老媽,過期了耶!!
作者: 雨晴 日期: 2006.07.31  天氣:  心情:

↑pic討人喜愛的金莎花束
圖片來源:奇摩搜尋站


話說,
昨晚雨晴和老姊,
在客廳看著,
那一塵不變的新聞時。
老媽突然問我了一個問題。
老媽:「妹妹呀!
    ↑在家老媽都這樣叫我的。
那個,金莎巧克力,還能吃嗎?」
   ↑去年,七夕送給老媽的。
我和老姊,大叫的說:「老媽,
那過期很久了耶!你不要吃了。」
老姊說:「那只是好看而己,
且,過期很久了。你就不要吃了。」
雨晴心裡,
那是去年送給老媽的七夕禮物。
(造型金莎巧克力)
因,造型太討喜了。
使得老媽捨不得吃。
放置了一年。
即使,造型依舊可愛。
但,卻難保會變味。


To Dear 老媽:
東西都有保存期限的。
東西過期了,
就不要吃了。
你想吃的話,
告訴你的小女兒呀。
我寧願花點小錢,
買一盒新的給你吃。
也不願意,你吃壞肚子。

標籤:
瀏覽次數:175    人氣指數:12155    累積鼓勵:59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用腳走的山=走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這幾天
 
住戶回應
 
時間:2006-08-09 18:57
他, 42歲,苗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