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873843
 Jin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無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留的住的叫幸福,流逝的叫做遺憾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分手10大錯誤 絕不可犯!!
作者: Jin 日期: 2011.11.17  天氣:  心情:
1.不要以金錢挽回

金錢無法買到愛情,事後只會人財兩失,
即使要借對方金錢,要不就你情我願,要不就寫清楚借據。


2.不可動粗

動粗或許發洩脾氣,但傷害人就是不對,也絕對挽回不了感情。
男生若語出威脅「要分手我就扁妳!」更是不對的行為。


3.不可報復

用網路散播謠言的方式報復對方是最惡劣的,
如果是你曾經愛過的人,應該不忍心這樣傷害對方。


4.不亂血拚

花錢雖可一時麻痺,不過一旦過頭,
荷包要止血可要花不少時間才能補回來,到時情人沒了又變卡奴,可就慘了。


5.不可口出惡言

分手要好聚好散,口出惡言例如「你去死!」「詛咒你那裡爛掉!」
之類的話,於事無補,只能逞一時口舌之快,讓兩人形同陌路。


6.不要避不見面

分手最好跟對方面對面誠懇說清楚,不要關機逃避,
也不要避不見面,但一定要挑人多的
公共場合談,以免對方情緒失控,做出不智的舉動。


7.不能求歡

想用性挽回愛情是逞一時之快,
只會有更多的空虛感,並非成熟的愛情態度。



8.不能狂吃

狂吃只會危害自己的身體健康,越吃越肥,
等到了不可挽回時,不僅原來的對象不會回頭,所有人也避之唯



9.不可自殘

傷害自己萬萬不可,有人認為可以暫時麻痺心理的痛,
或帶著傷想取得對方同情,但這是不健康的方式,也會讓自己的親友傷心。



10.不能自殺

想以自殺挽回愛情,會讓對方心生恐懼,而且萬一假戲真作,
反而鑄成大錯,就完全沒搞頭了,對方不見得因此悔恨,只會成全他跟別人在一起。
標籤:
瀏覽次數:21    人氣指數:1021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無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留的住的叫幸福,流逝的叫做遺憾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