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務會議昨天通過「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將加重未將愛犬植入晶片及登記的罰責。依照新的規定,飼主和繁殖、寵物業者若未依規定植入晶片,罰緩加上怠金最高可罰40萬元。此外,自治條例也創各縣市之先,訂定了犬隻絕育和認養獎勵辦法。
該自治條例將待縣議會通過,並送中央核備最快年底即可公布實施。
農 業局說,動物保護法對於飼主或業者未依規定植入晶片和登記,雖已定有2000至10000元罰鍰,但因規定不夠具體且罰責過輕,民眾幾乎感覺不到法的存 在。新的自治條例明定,只要犬隻出生4個月內,未辦理植入晶片、登記和定期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或未辦理犬隻住址、轉讓和死亡等資料變更,將處3萬以上、 10萬以下罰鍰。
為加強稽查工作,自治條例也規定飼主和業者不得規避或拒絕犬隻晶片稽查,倘若違法,也將被處以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不只如此,相關人等遭罰鍰後,若仍不履行晶片植入、登記和領回犬隻等規定,自治條例也將依行政執行法處以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
縣長周錫瑋說,犬隻從出生到死亡壽命少說10年,期間所需飼料、防疫等費用將近30萬元,上述罰責和怠金有理可循,主要目的是讓飼主承擔責任,不要任意棄養。
我董 我董
好滴
我家的可不也是
他太好命
這就是他的天職
他很胖嗎
奇怪 米格魯腿又不短...
誰跌倒.... 可是迷格魯是瘋狗...
哈哈哈哈 我暸我瞭 你隻前養什麼狗
你是個負責任的好小子 再給你3分 很多人都是看到 覺得好可愛 興致一來 就把動物帶回家 根本就沒想到要怎樣照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