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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街頭藝人的表演
作者: 想念秋天 日期: 2011.04.02  天氣:  心情:
昨晚,在文化公園的街頭藝人表演好精彩~
印象最深刻的一組藝人取名為「彈跳衝浪板」
男藝人琴彈得超好,女藝人有一副美妙的嗓音,在夜晚聆聽著美妙的音律,好享受喔~
他們的表演時間是每週三、五晚間七點半至十點;喜歡在夜晚享受美妙音樂的朋友,可以安排前往喔~~

其實,住在嘉義挺幸福的,當然幸福的要素包括要有好朋友啦~他們能常陪伴你參與許多活動----
生活中,有些活動,另一伴不見得有興趣陪同,因為他們可能忙於公事、加班或兄弟聚會,因此,有自己的好姐妹陪伴,相對很重要。
女孩子婚後也要有自己的社交圈及姐妹伴;雅玲姐說,當女人結了婚,有了孩子,會和自己原有的社交圈脫離一陣子(約莫一兩年),等到孩子可以上學了,自己才會再度擁有私人時間----

帶過小孩的婦女都知道:在家照顧孩子比蓋預售屋還艱鉅-----
希望男仕們能夠體會另一伴的辛勞,並給予另一伴休息的時刻-----

明天要掃墓囉,配合我老哥的時間,他怕週二會太趕~~~~老實說,我也怕~~~~
明天的太陽公公,希望不要太強~~~~本人很怕曬滴 [X-)]

順帶一提,上次跟大家提過的腦麻患者受到霸凌事件,已破案了~~~~
我簡單概述一下好了~

警方前天下午接到腦麻協會報案後,漏夜調看嘉雄陸橋週遭的道路監視錄影帶,並經羅先生指認,查出某國中陳姓與王姓學生,及已畢業年滿十八歲李姓友人三人聯手欺負多重障礙、無法言語的羅先生。

羅先生的母親指出,他是在三月七日在嘉雄陸橋下被三位青少年聯手欺凌,有兩人架住他,一人用腳踢他,並搶走其皮包內的五百元,三月二十八日,又有兩名少年尾隨他回家,快到家時,羅先生大聲呼救,媽媽聞聲出來,看到兩少年要對羅先生動手動腳,她大叫「要叫警察來」,兩少年聞言趕緊落跑。

警方說,王姓少年等三人坦承於三月七日共乘一部機車,在嘉雄陸橋下遇到羅先生,但只是「跟他玩」並沒有打他,不過有拉他的衣服,把他推倒,陳姓少年趁機拿走皮包內的五百元。

王姓少年與李姓男子的家長昨天先後打電話向羅先生的媽媽致歉,王姓少年的媽媽表示,兒子只是站在旁邊看,並沒有動手。

羅媽媽表示,對方既已道歉,他們並不追究,但希望不要有人再欺侮弱勢。

本人感想:
王姓少年的媽媽腦袋不知道裝些什麼,他對於兒子袖手旁觀的行為,沒有任何的擔憂嗎?難怪教育失敗~~~~

國中時,有個老師一直要我們去看一部洋片,片名是「控訴」--
劇情描述一個女孩子在酒吧遭到數個男子性侵害,但大家袖手旁觀,並未伸張正義~~~~當然經過幾番波折,女孩子終於在法律途徑中得到合理的結果----

大家捐款賑災的同時,有一些小善是否也能不吝伸手,社會才會真的有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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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5 15:30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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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3 14:37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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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3 14:36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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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3 14:30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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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20:24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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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20:03
他, 44歲,雲林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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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18:48
他, 45歲,嘉義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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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18:45
他, 43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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