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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身份証遺失新規定重要常識
作者: ღㄚ咪~天天Happy 日期: 2012.08.06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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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証遺失新規定重要常識 §

身份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訊息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 >>

應馬上準備 (若來不及,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 一 次「身份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 一 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 一 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內政部戶政司 全‧球‧資‧訊‧網
www.ri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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