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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曖昧關係當作愛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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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要幸福唷!!
作者: 卡比 日期: 2013.07.02  天氣:  心情:
「你要幸福唷!! 」
幾天前一位好友給我日記留言,一股莫名的感動湧上心頭...
忘記有多久沒主動對身邊的友人說過一句祝福的話


我記得沒錯的話上次我說這句話時是對前妻說的,
在戶政單位辦完離婚手續後,我最後一次緊擁著她,
告訴她我以後無法在她身邊照顧她了,要她一定要幸福...
而她也同樣祝福我,告訴我,要幸福!

幾年過去了,彼此是不是幸福我不清楚...

近兩年忙碌的工作似乎也減少了我跟朋友的互動時間,
剛進公寓時幾乎是兩三天就寫一篇日記,現在則是一個月難得寫篇日記


而在愛情公寓似乎已經了我窺視人性的地方,看著人家寫的日記,看著人家的日記留言,
偶爾看見我認為可能是網蟲的可疑人物,就分享給公寓好友。
好友都會問說我是怎麼覺得有問題的,可能是我那打死不退的正義感及異於常人思考邏輯提醒了我吧...

上篇日記 " 不要把曖昧關係當作愛情 "雖是分享文章...
但也有一小部分是我在這裡曾經與一些好友互動的寫照...
有位好友說女人是單細胞生物,
所以互動太過頻繁最後就成了曖昧...
我開玩笑的回她,但是我是單向思考阿?( 我的意思是說應該能抵銷吧XD)

我並非是個難相處的人,
但不可諱言...我是最懶得去猜女人心思的男人。
(我想公寓好友們看到這裡,一定每個人都舉雙手..甚至雙腳贊成了)

其實我寫這篇日記只是想告訴好友們 ...
大家從今以後都要幸福 !(哈哈,雖然剩沒幾個有互動的,不過祝福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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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03 17:07
祝願你一切平安順心
 
時間:2013-07-03 10:45
她, 4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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