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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1/11煙害防治法
作者: 刁蠻小蝶 日期: 2009.01.08  天氣:  心情:
[:|]今天跟我老爸說菸害防治法要上路囉~

我老爸氣的半死..哈哈!要人戒菸也不是這個樣子的方法吧!!

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囉~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9 8年1月11日起 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禁菸範圍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
食:餐飲店(如:咖啡館、速食店、中西式餐廳等)
衣:商場(如:百貨公司、便利商店、超商、大賣場等)
住:旅館、電梯、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
行: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博物館、美術館、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場所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如:KTV、MTV、卡拉OK)、資訊休閒業(如:網咖)、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場所

室內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室: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等
室外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機構、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等

罰則
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及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1萬至5萬元罰鍰 吸菸者:禁菸場所吸菸罰2千至1萬元罰鍰

戒菸專線:0800-63-63-63
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
禁菸貼紙索取:請洽各縣市衛生局或上健康九九網 http://health99.doh.gov.tw

雖然我是吸菸者.但並非因為吸菸而反對..只是強制的反對感覺真的不好。
人必須都會有自重跟尊重他人的心理
少數人例外。
吸菸人的至少都會盡量避免接近不吸菸者
管理應該是採取人性化..
現在又不是暴君時代
真的是感到有點反感



[:-x]總之~吸菸者多多保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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