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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了,何必再做朋友
作者: 小天 日期: 2008.03.04  天氣:  心情:
我們分手吧,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對嗎?」
這是有心人對你講的話,除了要表現他們的大將風度之外,他們更渴望能新歡舊愛,共聚一堂。
原本相愛的戀人,面對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
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變成了敵人、仇家,互相中傷對方,恨不得把對方至於死地
看到以前的戀人,生活比你幸福,你會不會嫉妒?
當以前的戀人,興奮的帶著新戀人做介紹時,即便你裝做滿不在乎,但心裡的滋味...... 你又何苦自己找黃蓮來嚼呢?
如果以前的戀人生活的不幸福,你的舊情加上同情心,一定會想很多......
畢竟,你們以前是相愛的戀人,你們也曾經擁有過美好的愛情生活,
面對以前的戀人失意迷茫,你會伸出援助之手嗎?你會不會又落進那感情的漩渦呢?
最後,大家都有了新的一半,你繼續和以前的舊愛做朋友,
新情人心裡會怎麼想,藕斷絲連?
新歡肯定心中不滿,更可怕得是,在猜疑與辯解中,生成幾何關係來 
當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是聽起來,總是有絲絲的尷尬。
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又談何容易?
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肯定會有...... 
何必自己做戲給自己和他們看呢?
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刻意的去維護一種近似超越友誼的關係呢?
不如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
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 否則,何言分手?
你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認識了誰,誰,可以改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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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3 02:03
他, 39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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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3-10 00:39
他, 38歲,雲林縣,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5 16:39
她, 36歲,雲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4 18:36
他, 34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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