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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本人
作者: uu 日期: 2009.09.28  天氣:  心情:
你覺得“我愛你”這三個字是不可以隨便說出口的,因為說出這三個字就代表著你要擔負起這個責任。所以在你沒有明確你自己是否有“愛”的感覺時,你寧可向對方傳達“喜歡”的感覺。你給彼此留個發展空間,慢慢的培養感情,期待有個美好結局的想法,是令人欣慰的。就算沒有辦法繼續,分手也不會令你太過傷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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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28 14:54
她, 48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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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0-01 06:00
他, 5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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