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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9/12的日記
作者: 源元 日期: 2004.09.12  天氣:  心情:
這次台北水災 捷運工程又出狀況 但這次承包商潘會長不愧為政商界見過大世面的 先扛起責任 讓主辦單位 設計者 監工單位好下台 不會斷了好不容易建立的管道 日後 這些單位自然會回報 不會讓他的賠償金白費 一定想盡辦法讓他賺回 哈哈 高明 老潘 佩服 上一次的三重淹水的包商就沒法如此阿莎力 因有3組承包商 金額又很大 只好借助土木技術公會來減少損失 其實他們也沒錯 一件工程的流程是:主辦單位先找設計者設計 再發包 施工者得按圖施工 施工每一過程都要經過主辦單位和設計單位的監工核對 如有變更 這更需上述2單位的核准報備方能施工 監工單位的權力之大 外界可能不知 每次有發生災害 都是把責任推到包商的身上 然後從工程的變更或數量去補償 反正檢調單位不可能天天24小時在工地查 他們只能從可以造假的日報表上查 能查出什麼? 能查出的大多是小公司 因為 小工程的日報 監工都叫包商寫 包商老板外行又沒辦法請專人來寫日報又想多報 出事活該 哈哈 下次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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