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930828
 秭昀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自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保護令!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在那裡!
作者: 秭昀 日期: 2011.08.22  天氣:  心情:
當我們學會怎麼去愛人的時候!是不是往往都有一定的規則要去走?先是把自已最好的一面讓對方知道!久而久之,再把自已任為可以讓對方接受的缺點再顯示出來,等到已成定局的時候再來個   ☆這就是我你想到怎樣!☆  的生活習慣讓大家互相忍讓?



有人說:你要先喜歡對方的缺點才能跟對方在一起~~,但不知是對方影藏的好!還是對方是因你而改變!
這種久而久之不再忍受對方的種種的時候,是否有回想過,當初為什麼要跟對方在一起??而今為什麼又不能跟對方在一起??


我結束了一段婚姻~~在這其中,我就是那種剛開始任為對方有責任感會保護我一輩子的人~~~跟他一路走來雖然辛苦,但有希望
就不會後悔。結果成定局了!他開始任為他不需要再配合我家的零零種種!到後來他覺得我家是他的地獄,為了配合他,搬離當初
說好的約定~~過了一年,真的發現他之前非常努力再忍受他原本的個性,這樣!他之前是愛我的嗎?那為什麼當初不顯示出來?
結果~~看透了!心碎了!分開了!才在那後悔,才在那玩小動作,有用嗎?

在這些年的日子!我看清了一件事!就是每個人的生活個性,是不會因為誰而改變。所以~~現在的我是真誠的!我就是我,想要
跟我交朋友!就是我最真的一面。如果不習慣或不喜歡,就請離開。我相信因為不合離開反而會減少以後的傷害~~

愛現在對我來說!是可貴,必境我不是少女,我還有一位可愛的女兒。想想以後的日子吧!自已要努力~~~朋友交得多是件好事!
但不會那麼妄想自已得到真愛。因為那個人~~~~~~~~~~~~還未出現。




標籤:
瀏覽次數:48    人氣指數:2448    累積鼓勵:1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自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保護令!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23 22:04
他, 5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22 23:45
他, 5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22 15:00
她, 40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22 14:52
她, 40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22 14:39
她, 40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