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38327
 淡淡憂傷〃囧欣ㄦ﹏〃*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急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瞎到爆點!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們都會錯
作者: 淡淡憂傷〃囧欣ㄦ﹏〃* 日期: 2009.03.01  天氣:  心情:
【在愛情的世界裡,沒有一個人是聰明的。】

  和你相遇在過去很夯的網路遊戲世界裡,

初遇的我們,我一直以為你是神經病,所一不肯和你多說什麼

直到兩年後的再一次相遇,這一切全改變了。


  平淡的生活一直是每天過的模樣,

直到愛上你的那一天,是福氣?還是愚蠢?

那時還在當兵的你,在相戀的第一個月後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一個自稱是你未婚妻還懷你孩子的女孩,就這樣出現在我的生活圈裡

不斷的攻擊我、傷害我,而我卻找不到你的任何蹤跡

慢慢一個月的日子裡食不知味,從憂鬱症漸漸走入厭食症

而後的一個月,你再出現時..改變的是我過去到至今的生活


  為了你,我辭了我的工作,不顧一切的離家出走,就只因為愛你,想陪伴在你身旁

  為了你,我願意相信你對她所做出的一切謊言,心甘情願受那些我可以選擇不受到的傷

  為了你,甘願被騙,被丟在旅館11天,明知道真相還裝傻..

  為了你,我和她正面起衝突,甚至差點打了起來,我在滿是遊客的大街上脫掉了上衣

  為了你,我不顧一切的受到你家人或更是朋友的批評””她只是個第三者,她有什麼好?又沒錢””

  為了你,我多次和她起衝突,即使最後我還是被你欺騙,被你哄騙回台北,你還是跟她在一起

  為了你,我頻頻翹家,和父母起衝突,甚至歇失底里的要他們離婚..

  為了你,我的被別人瞧不起,我甘願去酒店上班..為了只是一個字””錢””

  為了你,我願接受你去說你愛她,叫她一句””老婆””甚至和她一起拍大頭貼放在網路上

  為了你,我拼了命湊錢,想辦法租房子,讓你可以遠離她..

  為了你,我不希望她的不斷打擾,我做了決定一定要擁有一個你的孩子,才可以讓她離開

  為了你,在第一個月發現沒孩子時,在公車上頻頻大哭..你卻回頭都不回頭看我一眼

  為了你,我時常挨餓..有一餐沒一餐..甚至把萬元手機當掉..

  為了你,我不斷的忍受她給的傷害與打擾,卻回她的權利也沒有..隨她罵我

  為了你,父親要動手打你時,我擋在你面前受了十幾拳,甚至下顎歪曲斷牙進警局

  為了你,我得知自己懷孕時的感受卻是略勝一層..只是一心想..

  為了你,懷孕期間還是時常有一餐沒一餐..那時的自己多狼狽不敢說..

  為了你,不斷忍受著你的惡言相向,把我說的多難聽,甚至出手打我,幾次差點把孩子摔掉

  為了你,我不顧母親有多難過,堅持要和你在一起,生下這孩子

  為了你,我承受了家人的強烈反對,更要把孩子送走的所有另人傷痛的話語

  為了你,我隱瞞了許許多多你不堪的過去不讓人知道,全部自己吸收在肚子裡

  為了你,最終至今還是只能選擇放縱你..

  甚至讓你活得比我還要自由還要快樂



  那一切都只是因為一句













          我愛你。

  




              The         End
標籤:
瀏覽次數:322    人氣指數:5402    累積鼓勵:254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急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瞎到爆點!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3-27 20:29
她, 36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1 20:07]:

可以呀~
不過我沒有vip,沒辦法加妳就是了

 
時間:2009-03-27 18:39
她, 36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7 18:48]:

謝謝,妳也是呀=]

 
時間:2009-03-25 18:35
她, 36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6 12:43]:

是呀!誰沒傻過?

誰又知道那一個下一位是真命天子呢?

也許妳最傻的那一個最後就是妳的真命天子呀

看他以前這樣,但是現在卻不一樣=〕

 
時間:2009-03-22 19:55
她, 36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2 21:26]:

傻也是過去事了,

況且,沒有人是聰明的

 
時間:2009-03-17 01:08
她, 44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7 02:09]:

說真的,得獎通知的事
仍讓我心痛..嗚
我的書ㄒ^ㄒ...


希望我們會是很好的談心朋友=〕

 
時間:2009-03-09 12:47
她, 44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6 21:34]:

^^

希望妳早日找到一個疼愛妳,珍惜妳的男人=〕

 
時間:2009-03-09 12:40
她, 44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6 21:34]:

拿掉五次小孩,都跟同一個人嗎?
是的話,我想我做不到,第一個要拿就不可能了
更別說是五個,因為我堅持的是,有了就得生
不要傷害一個生命,不然就要預防好,
不過,或許妳當初沒選擇留下也是件好事
至少,妳可以過另一個新生活=〕


 
時間:2009-03-09 02:05
她,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6 21:20]:

謝謝妳的關心=〕


但,請記住,在愛情裡沒有人是聰明的=〕

 
時間:2009-03-06 15:29
恭喜!
您投稿「本週話題」的日記獲選囉!
我們將送您「原來,我這麼喜歡你」書乙本
★請在3/10前以☆私密方式☆回覆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給管理員您的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海外朋友可以留下台灣親朋好友的資料來代收^^
(1)參加活動名稱:日記話題<為愛做過的傻事?>
(2)公寓住戶編號
(3)收件人真實姓名
(4)聯絡電話
(5)郵寄地址(含郵遞區號)
我們在收到您的個人資料之後的14天內,將書籍以掛號的方式寄到您府上。
★注意!請務必勾選「私密回覆」來回覆此篇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以免個人資料外洩,謝謝!

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9-03-03 00:13
他, 36歲,屏東縣,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3 11:47]:

謝謝你=〕

是呀,像我說的,在愛情世界裡沒有一個人是聰明的

每個人都覺得””我愛他,所以該付出,該去相信””
但,這的確也是事實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