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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終結戰>乾脆就分手吧!
作者: dreamblue 日期: 2009.11.03  天氣:  心情:

如果,你不知道該如何判斷一段感情是否已經走到了盡頭,

以下徵兆可以當做判斷的參考: 



<Part1><十大徵兆>


◎一、工作突然變忙,約會老是遲到,再不然就是想早退
到後來甚至提不起興致來約會。簡單說,以忙碌做為推卻約會的理由。 


◎二、平日無法約會也就罷了,就連彼此的生日、情人節、耶誕節、
七夕等重大節日,對方都能跟你推說有事,不克見面。 


◎三、經常為了一些生活中的芝麻綠豆小事而吵架,周而復始的吵,
而且吵架的週期越來越短,吵架的時間越來越長,開心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
愛情生活裡,都快只剩下吵架了。 


◎四、老是為了一些吵過無數次的問題而爭吵,雙方沒有共識,
也不見有任何一方願意包容、遷就,不斷地為沒有解答的問題而爭吵,
且愈吵感情愈差,眼裡只看得到問題,不再有愛。


◎五、碰到陌生的異性,會幻想如果他/她是我的「真命天子/女」該有多好。
 


◎六、和情人在一起時,總得小心翼翼,深怕不知道說了哪句話又得罪了對方,
又陷入爭吵。不在情人身邊時,反而有種放鬆的舒適感。 


◎七、當對方對你的穿著打扮、外貌、家人、朋友、工作、生活,
乃至大大小小的一切,都有許多不滿與挑剔,總之怎麼看怎麼不滿意、不順眼。 


◎八、對情人不再有感覺,而情人似乎也無所謂的樣子。 


◎九、對方出現劈腿的徵兆。例如,接手機不能在你旁邊講,
回簡訊回得很勤快,約會到一半臨時有事要離開。 


◎十、雙方已經很久沒有肢體的親密接觸,別說做愛,
就連接吻、擁抱、牽手都沒有,亦或者雖然有,但心裡絲毫不感到舒服,
只想著趕快結束,變成一種忍耐。 



<Part2><分手二法>


如果出現以上十大症狀,而你的情人卻沒有提分手的意思,也許,對方是那種不擅長提分手宣言的情人,要說他是爛好人也可以,但大多數時候,只是想走的那個人正在騎驢找馬,覺得有個掛名情人也無所謂而已,並不是真的在乎這段感情,更無意為挽回付出任何努力,只想著讓感情自然變淡,自動消失。 



◎方法1‧隨風而逝自然消滅法


自然消滅分手法有個好處,那就是最後結束時比較不痛。曾經有一個女性朋友跟我說,
她從在心裡決定好要和當時的男朋友分手,到真正提分手,花了一年的時間。這一年內,
她採取自然消滅法,減少和男朋友約會見面的次數,不再涉入對方的生活圈,並且替自己設定一個一年期的生活目標(準備研究所考試),最後,等她累積夠了分手所需的力氣,便毫不猶豫地向男朋友提分手。 



◎方法2‧一刀兩斷慧劍斬情絲法


乾脆一點的分手,雖然一定會很痛,但痛的時間也比較短,而且有明確的痛可以讓自己知道已經分手,不再留戀沒有未來的感情,讓自己知道如何安排分手後的單身生活,迫使自己繼續往前走。這個世界很遼闊,這一個不合適,下一個一定更好,不要為了一棵枯樹而放棄整座茂密的森林。



實在無法乾脆分手,至少也不要傻傻的癡等愛情會再回溫,不如也利用自然消滅的這段時間慢慢地替自己建立恢復單身生活的作息,要是自己先準備好了,不妨大方一點由你提分手。不要因為對方不愛你而嘔氣,在一段沒有未來的感情裡嘔氣鬧脾氣耍性子最後受傷的只有自己。


了卻沒有未來的愛情,謝謝對方曾經愛過自己,並且祝福對方,有一天能夠遇見真正適合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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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13 21:33
他, 4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4-12 06:15
他, 4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4-11 00:54
他, 4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17 01:07
他, 40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17 01:11]:

是阿~~

習慣是種很可怕的東西

其實承受孤獨是因人而異

選擇去接受孤獨~~

找事轉移注意力就好了

 
時間:2009-11-15 11:10
他, 38歲,高雄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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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11-15 18:18]:

我想~~很多人都有感覺吧!!

 
時間:2009-11-12 02:37
他, 3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12 02:52]:

被你發現囉

 
時間:2009-11-09 21:04
他, 3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9 22:26]:

為何靜默很久?

 
時間:2009-11-05 23:31
他, 45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3:56]:

是阿~~
自己比較重要

 
時間:2009-11-05 20:38
他, 38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2:55]:

^^

 
時間:2009-11-05 19:47
他, 38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19:52]:

也不想去想

想一個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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