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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投保協議證明無效
作者: 甚麼是"法輪大法"? 日期: 2014.08.14  天氣:  心情:

投保協議證明無效,還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
高為邦
12月20日台聯黨團舉辦「兩岸投保協議生效以來,受害台商案件處理情形」專
案報告。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邱一徹說,「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今年2月1日生效,到目前為止台商聯合服務中心處理了84個投訴案件,其中17個案件獲得解決。這樣的成績是好是壞?投保協議是否已能保障台商合法權益?

中共曾公佈台商投訴案件十年共28,215件(2000-2010),一年就有2,821經濟糾紛案件,十個月二十天解決17個案件,換算成一年也不過解決19個案件,解決率只有0.67%。成績是非常爛!更糟糕的是這17件中沒有一件得到公平處理!是拿回三成、一成或不到一成?我們不得而知。

問題出在中共官員從來沒有解決台商案件的誠意!台商在長期的打官司、上訪、投訴、抗議等行動的折磨下,十年下來早已精疲力盡,最後不得不在百般委屈下接受些微的補償,這就是結案的模式。要想得到真正公平處理?那是一件從未發生而極不可能任務!所以我才一再強調「掠奪台商是中國的政策」!不管犯罪證據如何確鑿,就是不賠償、不歸還掠奪的財產,不懲處掠奪者及其公檢法共犯結構。高為邦的法官假借執法協助搶劫案,陳珮華的法院偽造判決書掠奪土地案,欒有廷的法院偷賣台商資產設備案。在中共不要臉的政策下,至今無解。

台商黃錫聰在會中報告,1998年福建泉州官員偽造台商公司印鑑及證件,勾結銀行冒貸1030萬元人民幣。後來經過十三年的訴訟,花費一千萬元人民幣費用,打贏所有民事官司。但省台辦扣住土地房產證不歸還給台商,要求必須先簽和解書,載明一是感謝政府公正官員熱心,該案得以圓滿解決;二是撤銷所有對政府官員的刑事訴訟。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接手該案後,開始時省台辦以謊言污衊台商,揭穿後,剛脆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再次證明「掠奪台商是中國的政策」,既使犯罪失手,中國政府還是明目張膽包庇罪犯!

投保協議已證明無法保障台商的合法權益,我們還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犧牲台灣的部份服貿市場及國家安全,換來更多受害台商!中國再挾持少數成功台商對台工作以商促統!

〈作者是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www.vica.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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