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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第二天阿里山初探
作者: 饅頭(我不玩任何任務唷) 日期: 2007.07.06  天氣:  心情:
狸貓很勇敢,今天讓我開車開到龍美路段才換手。
大致上我下星期一自己開上山,開到新美還有山美部落,OK的啦!
(噓~別告訴饅頭媽還有饅頭爸唷...)

如果下星期饅頭妹也要跟著上山,也許會帶她去達娜伊谷走走~
反正我們這種生活在都市叢林的人,平常也沒啥機會走到真正的森林步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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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先拜訪達邦部落。
這段路,有點怕怕~因為看見走山的痕跡...
大石頭比車子還要大,就卡在山坡中間,
之後要是輪到上達邦部落做研究,要是前幾天下雨,我就考慮是否延期上山,
因為那種大石頭滾下來,可不是搞笑用的咧!

達邦的家暴案件,是婆媳問題,不符合我對於家暴的操作性定義。
(我的家暴案件定義,是指『先生與太太之間的暴力案件,有通報警局處理的』)
至於焦點團體的座談,因為巧遇村長與村幹事參加學校畢業典禮外出去了,
所以還無法得到相關答案;
但是村辦公室的大哥告訴我說可以試著去找鄉公所的原住民社工員;
此外,在達邦這邊的家暴問題,有時候學校的調解委員會也會介入處理,
因為這會關係到學生的狀況,所以學校還有村子的調解委員會來關心。

十點半離開達邦,前往樂野。

樂野派出所的大哥也是相當熱心!
說了一些當地住民的家暴問題和狀況,
由於樂野比起大多數部落而言是相當進步而且同化程度是較高的,
所以資訊也相較發達,有許多平地漢人來此定居,
家暴法在這裡經常會被有心人士利用做為離婚判決的手段。
(這狀況,和在平地差不多,會有人以此做為離婚手段)
警局大哥還說會利用家暴法的大多數是嫁進來部落的非原住民者,
原住民若發生家暴,大多數也是因為喝酒而不小心開始吵架,
但也往往在吵完之後又和好繼續去喝酒,隔天也照樣嘻嘻哈哈一起上山工作;
如果打得太誇張,大概長老或是家裡的長輩就會出面調解。
同樣,也沒有遇到村長還有村幹事或者理事長之類的大人物,
但從警局大哥口中得知新上任的村長是當地原住民,相當熱心!
我想,這位村長將來會是相當重要的聯絡人以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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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部落,山美&新美&達邦&樂野,
目前最大問題就是在『個案訪談』的部分!
樂野這裡有一對完全符合資格的加害人與被害人,
但是基於研究倫理,我真擔心我的訪談會對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
除非我真的重頭由原住民社工原那裡拿到每個個案的資料,
否則單從部落中去尋找,會有些許困難。

接下來,引發原住民家暴問題最大的因素,是原住民的飲酒文化。
在這裡我不使用『酗酒』這個名詞,因為我個人覺得沒有經過檢驗就說『酗酒』,
實在有種污名化的感覺!
使用『文化』這個詞,則是因為喝酒行為幾乎在原住民部落中是每天都會有的,
只是每個人喝的程度不同,喝的時機不同~
這也顯然成為原住民生活中的行為了。
四個部落的警局大哥和部落裡面重要的資源他人幾乎一致認同...
『舉辦輔導教育,是必須且必要的!』
輔導課程,最好包含夫妻的溝通技巧以及情緒壓力管理的課程。
酒,可以喝,但是如何在喝酒之後不要出亂子,是最重要的!

下星期一晚上就要在山美部落先舉行一場焦點會議,
其實也不算是真正的焦點會議啦!
因為參加者都是山美部落的村長&村幹事&社區理事長&鄰長&相關人士,
藉由他們的鄰長會議來一起討論這些焦點議題。
(希望到時候一切順利!而且會議記錄不要太難做...)
星期二晚上則是新美的焦點團體會議~

唔!有一種責任重大的感覺~

如果和老闆溝通之後,確定可以不弄個案,或者個案無法進行,
那麼我在山上就不用待太久囉~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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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7-06 16:13
她, 40歲,南海諸島,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06 17:43]:

你到嘉義來,我就帶你一起去啊~
不過你要跟著我做研究唷!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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