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電視,在討論女人追尋的真命天子,其實是阿尼瑪斯。
心理醫生解釋,阿尼瑪斯是你在成長過程中被壓抑的部分。你把他關進潛意識的小黑房,逼自己忘記它的存在。可是有天迎面走來一個人,像極了你被壓抑的那個自己,你就會瘋狂地愛上他。
例如說,當你小時候羨慕隔壁班總綁著長辮子、穿著花洋裝、彈著給愛麗絲的那種女孩,而你的父母卻無力負擔鋼琴學費時,長大你就會不停愛上才子,被迫複習幼兒時期的自卑;
又例如說,小時候你其實很渴望引人注意,很渴望被同學票選為班長、做壁報、代表全班參加查字典比賽,可是你卻沒有那種好人緣,長大你就會喜歡上朋友很多、人緣很好、總是嘻嘻哈哈成為焦點的party king,一邊受他吸引、一邊生氣他朋友太多、多到他只在意朋友不在意你,更加彰顯你就是沒本事當人群中的焦點。
當然是有少部分的人喜歡過的對象完全無法歸類,有點像是一個什麼都吃的人,不知道是要說他胃口好,還是嘲笑他不挑食;可是絕大多數的人,是會重複的喜歡上同類型的伴侶的。
所謂同一類型,不是說和同樣長相或職業的人交往。
你可能交往過拉保險的、當老師的、賣衣服的,但他們都有個共同點,就是都很幽默會逗妳笑;又或者你交往過當編輯的、賣牛肉麵的、在竹科上班的,但他們都有個共通點,就是會熬夜陪妳去看夜景聽海聲,還很噁爛的說妳是他生命中指引方向的北極星。
主持人講了一句話,她說,如果有個人迎面走來,你以為他是真命天子,他就是你的冤親債主。
我覺得這句話真是該死的對極了,很多時候那個讓我們一眼動心的人,我們根本就不了解也不熟悉,被他深深吸引,卻連自己都無法解釋為什麼,這種一見鍾情的心動,簡直跟撞鬼差不多邪門。
現在我真的知道這種會讓你一眼心動的對象,根本不是真命天子而是冤親債主了,被討過很多次債,其實很想學乖,所以遇到一眼就讓我心動的人,我總是拔腿逃跑,跑得比被鬼追還快,可是又忍不住回頭,怕他們沒追上。
有本事讓你心動的人就有本事讓你心痛,似乎是不變的真理。
只是不得不哀怨,為什麼心動和心痛總是包套的不單賣,到底是上帝在整你,還是我們自己整自己。
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