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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1/23的日記
作者: 作書蟲也作玩家 日期: 2008.01.23  天氣:  心情:
佛教之「主體性」,即指「佛性」。所謂「佛性」是就眾生皆能有主體性而言。印度佛教教義中,屬於大乘思想,在印度未有大發展,而日後在中國大盛者,即所謂「真常之教」。

印度佛教唯識一支經文中,每有論及「如來藏」者,似承認一真常之主體。然最能代表此種肯定之文獻,則為《妙法蓮華經》(簡稱《法華經》)、《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華嚴經》)及《大般涅槃經》三者。此三經在仙度均未為有著名疏論。傳入中國之後,方有依三經立論開宗之事;故「真常之教」獨盛於中國。而所謂「中國佛教」之三宗(天臺、華嚴、禪宗)實亦皆以「真常」為歸宿,不過或依般若而發展至眞常,或依唯識而發展至真常,或依自性直揭真常,取徑稍有不同。

佛教以「自覺」為依歸,最高主體性所在,自必不能再受外在限制;故通過「眾生成佛」之肯定,以顯此最高自由。若順「眾生成佛」之肯定再作解析,此一肯定必須預認眾生基本上皆能通至此最高主體性。由此,「眾生成佛」之義,乃直通《大般涅槃經》之「佛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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