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結束記得放手。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感情走到最後,如果一定要分手,就該灑脫,因為,苦苦糾纏不會有結果。 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 相愛,和分手一樣, 都必定是「兩情相悅」的事,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作對大家都好。 愛情剛開始的時候,暗自裡單戀一個人,絕對是痛苦的。 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其中一方不肯放手,苦苦糾纏,更是痛苦! 貶低了自尊、傷透了心,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 用盡所有的力量,看著晚不回的情愛, 越走越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交往多年,她覺得他配不過,於是理性的提出分手,他問了千百次:「為什麼?」 為了不傷他的自尊,她回應了各種理由,可是沒有一項是真正的原因。 越是編理由,越不容易令他死心。他越是不肯死心,越想糾纏到底。 「至少,再多陪陪我,哪怕只有一個晚上也好。」既然沒有第三者介入, 他想用「得寸進尺」的策略,一點一滴慢慢挽回褪色的愛情。 若是還有情,女人鐵定會速速離去,以免留給自己反悔的餘地。 對他已沒有感覺的她,見他無助悲傷,難以挑起惻隱之心。 就算多陪他一個晚上,也只是盡朋友道義而已。 天明之前,她還是要走。 將來,她碰到一個令她心動的男人,還是會遠遠的離開他身邊。 他不吵不鬧的動之以情,或者大吵大鬧地抒之以理,都只是一種無謂的糾纏。 這些,並不足以改變她想要分手的事實。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有真正的自由。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以最優美的姿勢。 被辜負的苦楚,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 眉頭的鎖、眼角的淚、乾枯的唇、手心的汗、血液的浪。 在轉身的剎那,都變成無言的沉默。 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 當不成情人,也毋須再做朋友。 且讓對方在多年以後,偶然想起你,還會覺得內疚! *~激情密碼~* 2008~01~07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269476&d=73
呵呵~真是辛苦你了!
呵呵~
嗯嗯~對啊~ 互相加油喔!︿︿*
哈哈~或許吧!
喔喔~哪應還有腳吧? 哇哈哈)))))))
說的好!密碼非常認同!︿︿*
喔喔~當一切都已成事實時... 哈哈~就再也不是做不做的到的問題嚕!>0<
呵呵~所以說嚕~ 既然都已是個事實~ 又何苦讓自己過不去呢?︿︿*
呵呵~誠如日記上所說的... 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