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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
作者: *~激情密碼~* 日期: 2008.01.07  天氣:  心情: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感情走到最後,如果一定要分手,就該灑脫,因為,苦苦糾纏不會有結果。
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 相愛,和分手一樣,
都必定是「兩情相悅」的事,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作對大家都好。

愛情剛開始的時候,暗自裡單戀一個人,絕對是痛苦的。
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其中一方不肯放手,苦苦糾纏,更是痛苦!
貶低了自尊、傷透了心,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

用盡所有的力量,看著晚不回的情愛,
越走越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交往多年,她覺得他配不過,於是理性的提出分手,他問了千百次:「為什麼?」
為了不傷他的自尊,她回應了各種理由,可是沒有一項是真正的原因。
越是編理由,越不容易令他死心。他越是不肯死心,越想糾纏到底。

「至少,再多陪陪我,哪怕只有一個晚上也好。」既然沒有第三者介入,
他想用「得寸進尺」的策略,一點一滴慢慢挽回褪色的愛情。

若是還有情,女人鐵定會速速離去,以免留給自己反悔的餘地。
對他已沒有感覺的她,見他無助悲傷,難以挑起惻隱之心。
就算多陪他一個晚上,也只是盡朋友道義而已。

天明之前,她還是要走。
將來,她碰到一個令她心動的男人,還是會遠遠的離開他身邊。

他不吵不鬧的動之以情,或者大吵大鬧地抒之以理,都只是一種無謂的糾纏。
這些,並不足以改變她想要分手的事實。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有真正的自由。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以最優美的姿勢。

被辜負的苦楚,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
眉頭的鎖、眼角的淚、乾枯的唇、手心的汗、血液的浪。
在轉身的剎那,都變成無言的沉默。

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

當不成情人,也毋須再做朋友。
且讓對方在多年以後,偶然想起你,還會覺得內疚!

                     *~激情密碼~*
                           200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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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08 12:41
他, 58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9 02:56]:

呵呵~真是辛苦你了!

 
時間:2008-09-13 19:37
他, 35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4 00:19]:

呵呵~

 
時間:2008-01-08 15:41
她, 47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20:01]:

嗯嗯~對啊~
互相加油喔!︿︿*

 
時間:2008-01-08 00:50
他, 40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1:01]:

哈哈~或許吧!

 
時間:2008-01-07 21:08
她, 45歲,非洲,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8]:

喔喔~哪應還有腳吧?
哇哈哈)))))))

 
時間:2008-01-07 20:48
她, 53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8]:

呵呵~

 
時間:2008-01-07 19:58
他, 50歲,桃園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3]:

說的好!密碼非常認同!︿︿*

 
時間:2008-01-07 19:39
他, 41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3]:

喔喔~當一切都已成事實時...
哈哈~就再也不是做不做的到的問題嚕!>0<

 
時間:2008-01-07 15:53
她, 35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2]:

呵呵~所以說嚕~
既然都已是個事實~
又何苦讓自己過不去呢?︿︿*

 
時間:2008-01-07 14:25
他, 40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0:31]:

呵呵~誠如日記上所說的...
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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