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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故事總不夠完美。
作者: 卡啡堤爾思 日期: 2007.10.29  天氣:  心情:

勇敢告白一定要有勇氣,但我從未就不是個勇氣十足的人。
所以,跟告白有一條鴻溝,再加上身性害羞(笑),自然少有這種生命的漣漪出現。

"我喜歡..."~這三個字常脫口而出,通常用在非人類上,但用在人身上,也僅用來表明欣賞。
就是沒辦法當著另一個人的面,說"我很喜歡你",因為總覺得後面一定要帶一句"我們交往吧"。
說真的,一想到就冒冷汗,大家都勸人要勇敢,錯過機會後悔莫及,可是,我的膽好像比別人小很多。

不過還好,沒有什麼機會表現,所以,到現在也沒找到過那萎縮膽的另一半。
相異於富有勇氣的直接告白,眉目傳情也是個好工具,一個動作一個眼神,總帶著曖昧。
但是,總容易產生誤會與誤解,這樣看來講清楚說明白之清楚明瞭似乎略勝一籌。

有次,一個很好的朋友,當時真的把他當很好的朋友,問候就是腦門一掌、額頭一拍的,
心情大好就來個出其不意的大絆腳,打打鬧鬧很開心,半夜聊天聊到恍神還要硬撐陪他聊,想到就覺得好笑。
記憶中,我們鼓勵他每個星期騎一兩個小時的車追求另個女孩,直到他覺得沒希望而放棄,
記憶中,他說過我很像她高中的女朋友,但當時並不以為意。
因為他說他女朋友都穿裙子而我都穿垮褲= =,單純覺得長的像真是很巧,且只是閒聊天。
直到,另個男同學在一次言語中說了句"ㄟ~你要不要接受xxx..(種種之類的話)",他並沒有辯解。
從此之後,我們之間起了很大的變化,他每次的打我都覺得超用力的,真的超痛,而且都打頭。
所以,一氣之下,我們沒再通過電話、一起出去玩,也較少講話了。
後來,聽說他用高規格手法追求了另個女生,我也默默祝福他開心。

過了幾年,我們開始有簡短的聯絡,但已不似當初那樣要好。
這次的事情,讓我深深深的省思,關於曖昧與告白,如果你問我哪個較好,
我會鼓勵你勇敢表白,但,那卻離我好遠好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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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05 00:10
她, 47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5 01:49]:

對ㄚ~勇往直前~~比較乾脆囉~

感覺對了就要做打不死的蟑螂...^^b 加油。

 
時間:2007-11-01 23:37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4 19:48]:

呵...是阿..^^

 
時間:2007-10-29 17:55
他, 44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30 22:04]:

嗯。

人一輩子總會勇敢個幾次,不過,要看是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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