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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神話<讓我來,說個故事>
作者: 浪子不羈 日期: 2007.10.23  天氣:  心情:

Hermaphrodites. 這本當是這篇文章的標題。

我現在用的標題下得不好,但礙於字數限制,也僅能如此。

Hermaphrodites,是希臘神話中的遠古人類,現今人類的遠祖。

他們每個個體,都是由兩個人組合而成的。

就像是擁抱般的兩個人,彼此守護著對方所看不到的背面。

四手,四足。 力大無窮。

他們可以輕易舉起巨岩,生撕猛虎。

他們行走時,有如車輪。

他們憤怒時,充滿怒火的聲音有如雷聲,可以響徹天地。

甚至,驚動到在奧林匹斯山上的諸神。

一如故事應該發展下去的方向,震主之後,命運,將化作無情的斧鉞。

宙斯害怕了,連同奧林匹斯山上的諸神,即便,他們是神。

宙斯使用了他的隨身武器,雷電,用大威能,將每一個hermaphrodites,都從中分開。

全身,全心,全靈,都成為了兩個個體。

被分開的hermaphrodites,失去了原先擁有的大部分能力,成為了普通人(human)。

就像現在的人。

Hermaphrodites們哭喊著,聲嘶力竭。

他們努力的憑藉著曾經有的記憶,尋找自己的另一半,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擁抱對方。

卻錯愕的發現,無論多麼努力,他們再也不可能合為一體了。

你是你,我是我。

在傷感之後,hermaphrodites只能接受這樣的現實。

結婚,成了不得已的second choice。

他們,也只能用這樣的方式相守。

現在的我們,雖然已經失去了身為hermaphrodites時的記憶。

那超越眾神力量的的羈絆,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我們,要找到自己失落的那一半靈魂。

但,失卻了hermaphrodites記憶的我們,經過了無數的轉世。

早已忘卻了當初,誰是我們的另外一半。

因此,只能憑藉著印象與感覺,努力的在人海中,找尋。

所以,發現對方不是自己靈魂中的另一半時,只能無奈的離去,繼續尋找。

分分合合,繼續如此。

---

後記:這篇文章,是在觀閱阿鼻大俠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203145&d=543之後有感,礙於300字無法盡寫我的感觸的關係,另開一格作為抒發之用。算是阿鼻大俠那篇的衍生物吧。

而這個神話,也是我最喜歡的神話之一,深深地敲擊了我的心。

從小時候看完,便不曾忘卻,這個多麼美麗,又多麼傷感的神話。

柏拉圖當初說這個神話的用意,是為了說明同性戀存在之合理性,因為hermaphrodites的組合,有男女、男男、女女,誰能確定自己的另一半,是誰。

但讓我受到感動的,不是同性戀存在之偉大,亦非柏拉圖瞎掰功力之高。

是眾神手段之殘酷,為什麼,要活生生的撕開兩個本屬一體的靈魂。

即便是連肉身帶靈魂的被毀滅,也不及如此。

這讓你失去靈魂的一半,卻又不是完全熄滅了希望的火燄;祂允許你去找尋,卻給了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目標。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豈非如此?

而"另一半"這個詞,便是由柏拉圖的這個神話而生,希望,看過這個故事之後,你們,會對另一半,有更深的理解。

更多的珍惜,更多的愛。

為文至此。

感慨已經多到,難以再寫下去的地步了,即便是,還有那麼那麼多的,想法。

以許以後,會寫下更多的神話給各位,駐足。

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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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18 14:30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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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1-18 19:26]:

我寫得好嗎?

 
時間:2007-12-24 13:26
她, 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18 19:26]:

嗄喔

我到了今天才發現

 
時間:2007-12-14 07:55
她, 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4 12:45]:

我這麼和善

人善被人欺

我都是被打的那一個

 
時間:2007-12-03 09:28
她, 40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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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2-03 22:43]:

我以為是眾神的夏天

講述希臘眾神夏天在愛情海的沙灘辦天體營的故事

 
時間:2007-11-09 00:17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9 00:24]:



妳的童年沒有小鹿斑比陪伴妳嗎?很感人啊

不過妳也太梨山癡情花了吧

等不到他的電話請打電話給別人聊天

 
時間:2007-11-08 23:30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8 23:44]:

這樣回就不是稱不稱讚的問題了

我打從心底的高興有人陪我玩

不用一直看好笑的文章聽好笑的歌<----做這種只有宅男才會做的事情真是讓我熱淚盈眶,就像當年第一次看螢火蟲之墓還有小鹿斑比的結尾一樣

 
時間:2007-11-08 23:24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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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1-08 23:26]:

哈哈哈哈

好啦, 累了就去休息

妳願意陪我玩這麼久已經足感盛情了^^

下回要是有新文章也請多多捧場

我會盡量努力說些好故事來聽的

 
時間:2007-11-08 23:14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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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1-08 23:20]:

可是版主是帥哥

帥哥可以小氣, ok的

而且版主很會說故事

一個很會說故事的帥哥, 多棒啊~

小氣一點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呀^^

 
時間:2007-11-08 22:44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8 22:49]:

事不過三喔~

休想我會謝謝妳第三次XD

 
時間:2007-11-08 22:27
她, 3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8 22:30]:

嘖嘖

不要

被誇讚可是不嫌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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