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的朋友將車停在收費停車場之後,去附近洽公,辦完事後他查看停車繳費單,發現停車單上面的車牌號碼數字錯了,當時他心想反正車牌號碼和我的車號不同,就沒去收費處繳費.
一直到過了最後繳費期限後不久,我的朋友收到了逾期繳必須罰款600元的罰單. 這時,他只有自認倒楣的到郵局去繳了罰款,事後他問我:[同樣錯誤的停車繳費單,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會不會去繳費?] 我說:[如果是30元,我是一定會去繳費的,因為如果沒被罰,也只是省下30元,但如果被罰,卻需要繳付600元的罰款,用600元的風險去賭30元的小利,得失相距甚多的賭注,說什麼我也不會做的.]
其實生活裡面有很多時候,我們往往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所以在下決定前應該先客觀的衡量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