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針對國小高年級以上程度的居民進行調查,取樣1060個北、中、南、東國小高年級、社區居民和大專學生,以了解民眾用藥行為調查。
看病後,領藥包,藥師簡單一句「飯前吃」,民眾回家後卻各自闡述,七成以上的民眾認為,飯前吃就是吃飯前30分鐘。一成六的民眾認為,吃飯前一小時吃藥。甚至有一成三的民眾覺得,只要是吃飯前吃都可以。
而「飯後吃」,有一成三覺得是吃飯之後就要馬上吃藥。八成民眾覺得是吃飯後一小時內吃藥。但也有人覺得二個小時內吃藥即可。
其實飯前服藥指的是空腹吃藥,應該在飯前一小時或飯後二小時,通常是因為藥物對腸胃道刺激小,卻容易被食物影響吸收,所以會建議病患空腹吃藥。
飯後服藥則是指與食物一起服用,應該在飯後一小時內,或是跟食物一起下肚,藉著食物協助藥物吸收,並減少腸胃刺激。
如果是「一天四次」則每天三餐和睡前吃、「一天三次」則每天三餐吃、「一天二次」則每天早晚餐吃、「一天一次」每天固定時間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