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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後做朋友?!
作者: 藝圈™✝タツミ✯ 日期: 2010.01.04  天氣:  心情:
不好意思,以本大爺的個性是絕不可能跟分手的人當朋友的。
無論是什麼情況分手的都不可能。

若是跟分了手的人繼續當朋友,這種友誼一點都不純粹,只剩下過去親密過的尷尬。
我不缺朋友,我才不屑這種朋友哩=_=

男女一開始會想做朋友,不就是有一定程度的好感嗎? 
多少還是有點被吸引吧? 單方有好感也好,雙方有好感也罷。

分手後的男女做朋友,敢說沒有一絲一毫的期待或心痛嗎? 一定會有一方有這種感覺的。
我不相信沒有。會分手就表示跟對方的緣份已盡,不需要再強求了。


塔小米可是非常有骨氣又勇敢又帥氣呢! [鼻孔噴氣]<<醜死了


雖然很容易將人放進心中又重感情非常,但若是已經無法再繼續的感情
一旦決定抽身離開,就不會再回頭更不會眷戀。
不珍惜我、無法跟我在一起是他的損失哩!


未來還要繼續往前走、繼續加油才行!
我要強到可以打倒恐龍哇哈哈!!!! [咦]

F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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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04 06:24
他, 43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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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0-04-17 15:46]:

謝謝:)

 
時間:2010-01-05 03:04
她, 40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07 04:05]:

厚沒辦法~這是當然的啊~[攤手]
我是誰啊~塔茲米大爺耶!!![傲]<<被打臉

 
時間:2010-01-04 23:44
他, 4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07 04:04]:

但也有人說過,不敢見就代表傷根本沒好,所以沒有勇氣面對= =#

 
時間:2010-01-04 23:32
他, 41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07 04:03]:

惡魔獵人裡沒恐龍吧XD
我還要會劈磚才行!<<[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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