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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婚姻觀點/找對象如同買屋?
作者: 夏天的楓葉 日期: 2011.03.25  天氣:  心情:
轉貼..【聯合報╱汪建(台中太平)】

我有幾個年輕的同事都拖到三十幾歲才結束單身,起初我以為他們眼光高,後來才知並非如此。

某日,我向這些同事們抱怨,重劃區到處都是新的透天別墅預售案,我們夫婦打從女兒小四開始,不斷尋尋覓覓,打算把舊公寓賣掉,換一幢透天屋,直到女兒升上國三,換屋才大功告成。成是成了,雖不滿意,但可接受,原因是房屋坐南朝北,客廳和庭院冬天曬不到太陽,夏天又熱烘烘的。

朝南屋子,通常才推出就被搶購一空,我正猶豫是否勉強挑間朝北的,也不過考慮個三、四天吧,又是一陣猛搶,最後只剩大家討厭的第「四」戶。唉!買了吧,再不買,只怕天下之大已無我們容身之地。

我把購屋牢騷說給這些同事聽,其中一位會心一笑。他說:「找對象就像買房子,到處是房子,真要適合自己的,其實沒幾個。」他老兄從二十多歲就常相親,也碰到不少滿瞎的事:例如曾認識一位長相甜美、學歷也匹配的小姐,他以為遇上真命天女,約了幾次會,對方言明,要做頂客族,而他老兄是頂愛孩子的,娶了她要絕子絕孫,所以吹了。後來又遇上一位條件也不錯的女子,談吐不俗,但她婚後絕不要與公婆同住;他老兄從小就是寡母拉拔帶大,豈可討了老婆忘了娘,最後雙方不歡而散。也曾遇上長得稍抱歉的小姐,女方願陪嫁一幢房子,雖然他老兄可以少奮鬥三十年,不過想到以後一輩子要和不是真心喜歡的人朝夕相處,他還是打了退堂鼓。

那麼他的真命天女經過他千挑萬選,應該是一位才德兼備的俏佳人囉?非也!都三十好幾了,還挑什麼呢?再不結婚,以後可就父老子幼。所以他的婚姻也就應了俗諺的「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娶妻娶妻燒飯洗衣」,反正年齡到了,只要還過得去的,就湊和湊和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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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6 13:02
她, 45歲,基隆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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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00:53
她, 45歲,基隆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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