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上午等女兒補習下課,一人至家樂福閒逛,近中午時分準備騎車接人,在停車場上見到一ㄍ女用包包,當下撿起翻看包包裡面=現金600元、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提款卡===就是沒見到電話號碼。 接完女兒後,按身分證地址找到她住所,按門鈴卻不見回應,雖然已近1點分,女兒直喊肚子餓,但我執意送交普仁派出所,向警察做完簡單描述後帶女兒吃午飯去,內心感到欣慰與踏實ㄋ。 下午3點多就接獲那位粗心小姐來電感謝, 心想要是被有心人士撿到那ㄍ包包,那這位小姐鐵定有ㄉ忙ㄋ,不緊錢財無望,光辦證件有ㄉ忙ㄋ,我想也是頗好ㄉ一次身教,奉勸諸位大德皮夾包包內應放致電話號碼,或許還有些許用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