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灰暗的心情化為光明,是成功的精神生活所必須。彌補過失,改過遷善,是說明一個人本質善良的最佳證言。
我們應該快樂光明的生活,但不必也無法拒絕痛苦與灰暗。我們所能做的是疏導與升華。
藉藝術活動來發抒或來創造,使痛苦與灰暗不但可以消失,而且更進一步,轉化為美麗輝煌的藝術上的成就,這就是情感與力量的升華。
我們每人都是一盞燈,都有一份小小的力量,可以喚醒人間的歡樂,神聖、和美好,化解愁苦與怨恨。
能克服困難,超越痛苦,由困難中取得經驗,由痛苦中了解人生,這都是生活上的成功。
凡事能夠大公無私,無愧於心,就是光明的行為。心情上也會覺得光明正大,高貴堂皇。這種心安理得的感覺,就是千金難買的快樂。
做事避免徘徊瞻顧,猶豫不決,有信心與決心勇往直前,不但成功的可能性大為增加,心情也會覺得振奮,生活自然就充滿了希望與快樂。
榮譽的得來,一定是由於所做的事公正無私,對眾人有好處。否則即使成功,也不光榮。不光榮,就不會享到成功的真正快樂。
唯有心地光明,做起事來才會理直氣壯。唯有能夠理直氣壯的做事,才可以不怕任何阻力,積極、堅定、勇往直前。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堂堂正正,受人尊重。堂堂正正就是守禮、守法、不自私,心地光明,行為正直。
快樂是一種美德,因為它不但表現自己對世界的欣賞與讚美,也給周圍的人帶來溫暖和輕快。
沒有一個人敢說他的生活中是沒有一點痛苦而只有歡樂的。但是有人能始終對人生抱著樂觀和讚美的心情,這是因為他們知道,不但人間萬事都有它苦和樂的兩面,而且由苦中提煉出來的歡樂才更是勝利的凱歌。
認真說來,個人遭遇的痛苦是局限的,而人間的希望和生存的價值是多方面的。我們要能夠不著眼狹小與局限的個人遭遇,而看到廣大的空間與豐富多彩的世界,即可知道,許多我們自己引為大事的,都只不過是一些毫末。
快樂就是幸福,一個人能從日常平凡的生活中發現快樂,就比別人幸福。
每個人的生活中都充滿著種種的考驗,不少的痛苦、打擊、失望和挫折,所以快樂決不是膚淺的東西。快樂的人除了天性知足之外大都是經過了困苦和打擊,克服了灰心和沮喪,透過堅強的毅力與對善美的信心而找到了他應該快樂的理由。
一個人,即使擁有一切,但是如果他由於患得患失而心情焦慮苦悶,那也等於是什麼也未曾屬於他。
每個人都有情感的波動,任何人都不會對苦樂無動於衷。處理感情的方法才是真正決定一個人苦樂的最重要的原因。
對待快樂,要不致「忘形」,對待痛苦要懂得如何發抒或超越。
有人能把自己從感情的壓力與糾纏之中解救出來。因此能夠活得平靜而快樂。有人不能做到,於是經常受著感情的左右而徬徨苦惱。
所謂「洒脫」也無非是使自己不被各種感情所糾纏,而得來的心情與行動上的輕便。
大半的悠閒是由於我們先已做了足夠令自己安心,對別人無愧的事情;完成了足以向任何人交待的工作。
任何事都有一定的收支。你付出了多少,才會收穫多少。付出時不一定痛苦,收穫時卻一定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