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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惦惦吃三碗公的劈腿
作者: X Penny-死會 日期: 2011.04.25  天氣:  心情:
這類型的劈腿者,還蠻難發覺的,而且要界定是否有劈腿,往往只有劈腿者自己知道答案。

不過另一半通常都會有著一致的感覺,就是莫名其妙的被判OUT。試著想要答案或去挽回,往往得到的是都是似是而非的理由,但分手的結果卻非常確切。只有少部分能發現自己被劈了,因為發現對方在分手後快速的結婚了。

女生受害者的經驗比較悲慘,就是男方在分手後一個月內娶了懷孕三個月的對象。
男生受害者,慘一點的就是被當凱子削,聽過最悽慘的就是被ㄎㄧㄤ走鑽戒、筆電、手機,真不知道那女的結婚對象知道他摸過的東西,是女方從別的男人那摸來的,會做何感想。

最討厭的就是那種,被發現真相後,還故意來耀武揚威的,只能說這種行為幼稚到極點,當別人發現你是怎樣的人時,已經往往對你評價都很低了,依我來看,這樣的行為只是讓人更加瞧不起罷了,讓對方更清楚知你是個多不值得的人。

但這類類型,還是擺脫不了劈腿者的特性-自私、懦弱,不想真的跟分手的男女朋友撕破臉(因為萬一他不幸福,還可以回來找你),卻又急著分手,所以分的會不清不楚。
所以當前情人回頭來找你,最好是先打聽清楚,被騙一次,還可以說是對方有問題,被騙第二次,就是你自己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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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28 01:21
他, 51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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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26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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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26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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