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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在生命的這邊和那邊15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過去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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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在生命的這邊和那邊16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6.01.27  天氣:  心情:

  16 
  
  站在7-11對面的街角,我努力平復心情的激盪。7-11裡面有一個人等我去認識,開始我生命中的第二次戀情。很奇怪的感覺。好像我和趙曉萱是冥冥中的註定。但這不是冥冥中的註定,而是我跟她相互的約定。我們約定要在那裡面重新開始。
  對了,我是不是該改口換稱呼了?是不是該改口叫她「曉萱」了。
  以前我叫她的全名「趙曉萱」,是因為我知道她是種「危險」。但現在她已經不是了。與她之間,不需要刻意保持安全距離。
  我好像不該想這些。我該想的是,待會進去,要用什麼方式來與她重新開始。
  我佇立的地方看不到7-11裡面,店外的一草一木卻看得很清楚。關於如何與曉宣重新認識的方法,此時我竟然沒有絲毫頭緒。我不知道自己已經想多久了,剛剛我忘了看手錶計時。但是我知道,曉萱還在裡面。
  「算了,不想了,進去後再見機行事。」
  越是刻意,越不知道該怎麼做。造作不是我的風格,隨性才能完全展現自我。等進去之後,她給我什麼感覺,我怎麼回應就是了。
  從來曉萱給我的感覺,總是能夠挑起隱藏在我內心深處的輕浮。忽然想到,是不是我的「輕浮」讓曉萱開心,反而吸引了她。
  想起我和曉萱之間彼此的感覺,惠美的聲音又來了。
  惠美給我的感覺是什麼呢?是安定吧。沒錯,應該就是安定。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的心情很穩定、很篤定。
  但是我的「安定」已經消失離開。換上的將是勾起我「輕浮」的趙曉萱。
  甩甩頭,把惠美收在一邊。現在等我的人是曉宣。她在7-11裡面等我。不該讓惠美破壞這一切。這樣對曉萱不公平。
  然而惠美的聲音既然浮上來了,把她收藏起來並不容易。我費了「一點」時間,下了「一點」功夫,才讓自己的心情平靜地回到曉萱一個人身上。知道嗎?這裡所謂的「一點」,可是好大的「一點」。
  接下來,帶著重新接近愛情的心情,我邁開腳步往7-11而去。
  正要過街的時候,忽然聽到街道那邊疾馳而來的摩托車引擎聲,然後看到兩個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的年輕人坐在那輛車上,在他們逐漸的接近中,我又看到摩托車後座那個年輕人手上拿著報紙包起來的長形器械,職業性的警覺讓我知道不對勁,心裡喊了聲「糟糕」。
  那個長形器械分明是西瓜刀的長度,也就是說,他們如果不是前往某個地方尋仇廝殺,就是前往某個地方打劫。
  然後,我聽到尖銳刺耳的煞車聲。
  再然後,我看到最不願意看到的情形。他們先我一步把摩托車停在7-11的門口。
  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可想而知。他們戴著全罩式安全帽,衝進去7-11裡面。
  「幹!怎麼會在這個時候發生這種事……」
  我在心裡面咒罵的同時,人也衝到7-11的門口。但我沒有貿然地衝進去。我站在7-11門口盤算著。這兩個歹徒站在一起,還不是衝進去抓人的時候。
  『幹!打開收銀機。』
  歹徒的恐嚇聲從店裡面傳出來。我還看到那兩個歹徒拿著明晃晃的西瓜刀指著店員,隨之我也聽到那個女店員的驚叫聲,她慌張地打開收銀機。當然,我也看到曉萱了。此時這家7-11裡面就只有她一個客人。曉萱的表情先是驚慌,但是看到7-11門口的我時,她笑了。那是種放心的笑容。
  我用手勢示意曉萱躲起來。她看到後閃到販售物品架子的後面。
  『滾開,蹲到那邊去。』
  年輕的女店員打開收銀機後,歹徒筆劃著西瓜刀叫囂著。她按照歹徒命令蹲在櫃檯角邊,全身發抖。這時候兩名歹徒的其中一名跳進櫃檯搜括收銀機裡面的錢。
  『幹,看啥哮…走…』
  留在櫃檯外的歹徒注意到我。他不應該的是,觸動了感應門,還出來對我叫囂。
  是時候了。幹!我的一字國罵脫口奔出。然後對著門口歹徒狠很地衝過去。
  沒想到我居然會對著他衝過去,出來站在門口的歹徒愣了一下。我要的就是他這一下子的失神。這樣的時間足夠我擺平他。
  兩個人距離本來就很近。五公尺不到。在接下來的一秒鐘裡,我亮出剛剛地上撿起來的石塊,重力加速度,狠狠砸上他的人中。他慘叫一聲,鼻血噴出來,人也被我打倒在地上。
  櫃檯裡還有一個歹徒,我得速戰速決。趁著倒在地上的歹徒還沒有能力反應,我雙手擒拿住他的手腕,半躺著身體將雙腳插入他腋窩跨壓住他的胸口,然後擒住他手腕的雙手用力往上一舉。
  「啪!」
  清脆斷骨聲後,是歹徒痛苦的哀嚎慘叫聲。我的柔道地板動作擒拿手法扭斷了他的手骨。
  『幹!你是誰?』櫃檯後搜括金錢的歹徒亮刀對著我。
  「幹,你是昧按怎?」我拿著另一個歹徒的西瓜刀對著他。
  「幹!」接著我比他多罵了一聲。
  跟他用嘴巴互幹可以,我可沒打算跟他拿著西瓜到對幹,於是我說:「我是警察,你最好趕快走。」語間,我讓開閃到一邊,留下他可以奪門離去的空間。
  『…XXX…XXXXX…XXXXXXX…[台語』…』
  此時他的罵聲已經是必須消音的限制級語言,三個字、五個字、七個字都有。我冷靜地看著他,沒有用國罵回應。
  當警察和歹徒對峙,到了非「拼」不可的時候,經常會罵「幹」字鼓舞自己向前衝,這有點像戰場上的士兵,要是沒有大聲地喊「殺」就殺不下去。但是警察和歹徒有所不同。那就是警察比歹徒冷靜。歹徒會抓狂地發出三、五、七字不等的國罵,警察不會。以我而言,最多只說「一個字」的國罵。
  學校老師在犯罪學課堂上說的沒錯││「不管犯罪者犯罪時的手法有多凶狠殘酷、他的心理上其實很脆弱,脆弱的程度,甚至可以說是一戳就破,那是因為他在鼓起勇氣犯罪時,已經把自己繃到臨界點,所以一戳就破。」││當那名歹徒發現自己沒有把握時,他帶著連番不停的三、五、七字國罵聲奪門離去。
  我網開一面讓路,是為了避免衝突導致發生更大的問題。不是我不盡責,放歹徒跑,也不是我不英勇,不敢跟他拼,而是怕萬一在我追他的過程中,不小心波及無辜的路人,社會大眾可又要追究警察執法過當。
  難道我就這樣讓他逍遙法外嗎?當然不是。別忘了,有個斷了胳臂的歹徒還在7-11店裡面哀嚎。經由那個歹徒,我們警察遲早會抓到那個逃走的歹徒。
  不能再說了,愛情小說快變成社會警探小說了。請原諒,我也沒想到,在我打算和曉萱重新從路人甲、路人乙重新開始時,會發生這種事,偏偏我又是「住在巷子裡的人」﹝台語:內行人﹞,才會說這麼多。趕快回到愛情小說。
  『這位先生。』曉萱笑著走到我身邊,用著林志玲式的稚嗲聲:『你好英勇、好厲害喔,那兩個歹徒,一個被你打倒、一個被你趕跑……喔……嗯……我可不可以,代表社會大眾,給你一個最熱情的擁抱?』
  我知道,曉萱現在是角色扮演。我們剛剛說好的。但是她誰不好演,偏偏學了林志玲,還學得唯妙唯肖,害我差點脫口說出「我要」。還好我忍住。
  「我想要,但是在妳擁抱之前,我得先讓妳知道,」我說:「我是警察,剛剛我做的一切都是份內該做的事。」
  『真的喔,你是警察。』她的眼神拋出媚:『嗯,那我更應該代表社會大眾,給你這位英勇的警察一個最熱情的擁抱。』
  此時那個原本躲在櫃檯角邊的女店員已經站起來。原本驚魂未定的神情,被我們這番對話搞得一臉莫名其妙,彷彿「見到鬼」。 
  曉萱看著那位「見到鬼」的女店員,依然是林志玲式的稚嗲聲:
  『嗯,妳要不要也過來給這位英勇的警察……一個最熱情感謝的擁抱。』
  接下來,我聽到了。那個女店員小小地罵了聲:『神經病。』
  再接下來,我跟曉萱做了個「神經病」的擁抱。
  然後,傳來警車「嗚嗚嗚」刺耳的警笛聲。
  再然後,四個警察進來7-11店裡。我表明身分並且協助處理。
  再再然後,那四個先到的警察很不高興,因為我們刑事組的人也來了。
  歹徒是我打倒的,案子算是我破的,破案績效分數當然也是我們分局刑事組的。
  對了,忘了先說,這家7-11不在我們分局的轄區範圍內。換句話說,這個轄區多了一次犯罪發生紀錄,卻無法從破案中獲得績效分數彌補,將來在警局裡每個月的例行性檢討會議上,要是這個轄區的破案績效分數跟犯罪紀錄次數差太多,這個轄區的長官在會議上會被更大的長官「檢討」。
  
※現在,你們知道警察為何要「吃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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