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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火大~爛死了
作者: rain 日期: 2009.10.09  天氣:  心情:
根據上二篇日記

無緣故我遭人亂罵

我檢舉罵我的人

卻最後是我被管理員檢舉


爛愛寓....
















愛情公寓管理員回覆:

由於您的日記內容已經明顯違反公寓使用規範第一條第4款規定

4. 住戶間私人糾紛請自行協調溝通,不得使用暱稱、自我介紹、日記文章、留言訊息、聊天室聊天等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的方式,公佈提及他人真實姓名,住址,電話,或洩漏足以讓第三者認出對方的資料 [包含公寓暱稱與公寓住戶編號] 發表危害毀損他人名譽的內容,若因致引起任何法律問題,除請自負法律責任外,本站得依法協助檢調單位調查蒐證。

我們將依據公寓使用規範執行標準第9項所載進行處理

9. 日記內容、自我介紹、留言版等公開場合使用足以造成他人名譽毀損的圖文內容
處理方式:
發表內容若屬實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若無法證實因致引起法律問題,請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第一次被檢舉住戶,公寓會發函警告,並移除違反規定的圖文內容,若爾後仍因同一事由被檢舉,不另行通知直接永久停權處分。

由於您是第一次被檢舉 , 公寓管理單位僅發函警告並隱藏相關日記
若仍有相同的情形並經網友檢舉
公寓將根據使用規範第三條規定
愛情公寓有權逕行移除您的整個公寓檔案
並得暫停或終止服務

希望上述說明您能理解並確實配合
若您有任何的疑問
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與指教
也歡迎您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愛情公寓客服中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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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0-19 16:48
她, 36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9 17:26]:

對阿
看開點吧...

 
時間:2009-10-19 10:18
她, 36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9 12:16]:

就是這麼倒楣
唉~~
不公平就是不公平
有的寓友也碰到類似情形
被檢舉沒事
檢舉的反而有事
那這樣誰敢檢舉?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252599&d=245

 
時間:2009-10-11 22:08
他, 43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5 07:54]:

對阿~
有點濫規則~~

 
時間:2009-10-11 18:52
她, 40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0-10 19:01
她, 39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0 21:06]:

哈哈~
香寶貝說的真好

 
時間:2009-10-10 07:37
她, 40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0 10:15]:

對阿~~
好感動~
謝謝
妳替我打抱不平

 
時間:2009-10-10 00:39
她, 39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10 00:47]:

對阿~~
好感動~妳替我打抱不平

 
時間:2009-10-09 22:28
她, 3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0-09 22:24
她, 3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09 22:26]:

好火大.....

 
時間:2009-10-09 21:56
她, 39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09 22:17]:

就是有一篇在網路轉貼的無名

有一個男生穿女孩子衣服的日記(無名的主人沒鎖滑鼠右鍵)
於是我就把他轉貼在自己日記裡面

沒幾天就遭愛寓依位女生罵我
說轉貼他照片
胡亂的用髒話罵我
於是我投訴給管理員
管理員反而檢舉我
還把我的那篇轉貼日記使用隱藏

有沒有公平阿
罵人的沒事
在愛寓男扮女飾演女腳色會員沒事

反倒是我被檢舉

算了~
不想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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