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到十號為止的薪資到現在還沒拿到。 十一號還去幫忙店裡收拾,也只洗到油鍋跟一個塑膠箱的蓋子。 完全不懂那叫我去幫忙是在幫什麼的? 然後說要去姑姑家搶一桶一桶的零錢她也不給趕我下車回家。 講難聽一點,都過了交還房子給房東的十七號了! 十號她說等她收到尾款,之後就都沒跟我連絡了。 啊十天的工資是多少?對她來說拿出來有這麼困難嗎? 既然想賴掉不給的話;那幹嘛剛開始的幾天也一併算進去頭一個月的薪水裡! 能欺負就盡量欺負是吧…?
有啊,你的小說我都有在注意看
ˋˊ嘖! 討厭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