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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3/13的日記
作者: 夢妮卡 日期: 2007.03.13  天氣:  心情:
有緣的人,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在剛好的時間?明白應該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遲,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結成剛好的姻緣。而無緣的人,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因為那樣的話,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既然不相知,也就沒有得失,也就不會有傷痛,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
  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緣」,總是在「互相錯過」的場合發生。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才發現,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可是,在你說話的時候,我為什麼聽不懂呢?而當我同過頭來,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

五年前,有個很愛我的男孩,為了他的將來不得不分手’男孩還差點了結生命~雖有救回’但我也因此看淡人生’花了四’五年的時間’才撫平自己的傷痛。
也許,他跟我相識相愛是前世一段未完結的姻緣,那段期間就是為了還我一片情吧!緣盡了’就離開。

”緣”~這個東西,真是不可思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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