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不管是遇到認識或不認識的, 都說我越來越有氣質美, 我正在沉醉氣質美這一句話裡, 就在今晚吃完飯我上了愛寓看到留言, 我的氣質美形像又要破滅了, 有一位大哥留了一封留言給我說: 怎麼覺得妳很面熟, 發現妳十年前的照片跟某人很像, 住戶編號:1826406 我就去看了一下這個住戶, 結果真的是用我十年前的照片, 於是我打給老姐問她要怎麼檢舉這住戶, 老姊也教了我怎麼檢舉, 我就到那個住戶檢舉她的照片, 還有我的檔案照, 我只會用近照, 我不會用很久以前的照片, 你們有看到有其他住戶用我的照片, 那不是我本人. 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罵人, 妳她媽的~~ 不會用妳自己的照片嗎? 還是妳的照片會嚇死人嗎? 操妳媽~~ 我認識妳嗎? 妳憑什麼資格用我的照片, 妳不知道妳這樣已經犯法了嗎? 醜女就不要那麼不要臉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