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早到了醫院,結果因為醫院的護理人員記錄我母親的每天大小便量,有了看法的差異,該院的院長室專員又要我轉院,晚上7點左右護士又拿主治醫師的書面資料給我,做了一些病情解說,最後的文字是要求轉院,醫師寫了A4兩頁,我當下也回了A4四頁給醫師,說明我的看法
在11/8我母親的主治醫師開給我的診斷證明上,說明我母親的病名如下:(1)慢性呼吸衰竭併呼吸器長期依賴(2)糖尿病合併慢性腎病變(3)陳舊性腦中風併缺氧性腦病變及腦水腫(4)反覆性吸入性肺炎(5)反覆性泌尿道感染(6)腎上線功能不全(7)功能性腸胃道疾病
其實看那些診斷,都很嚇人,所以過去我很難找到有人幫我,外勞沒看到我媽前都要來做,都爭取我給她機會,但看到我媽之後都放棄,在我請外勞的經驗裡,基本上都是被拒絕的,被放鴿子的,所以為何我對我目前的外勞很好,除了本來我對人就很好之外,也是有這個原因的,所以我必須一直不斷的教導外勞,讓她能有能力獨立照顧我媽,幫我分擔一些,在過程中很多次錯誤,影響了我母親的不舒適和造成危險,從錯誤中慢慢的變的還不錯,雖然達到我的標準還有一段距離
我母親昨晚血糖是414,一天才吃5餐,熱量才1250,胰島素一天原打3次,已加打到4次,一天的總劑量接近86u,算是多了,當然原因不明
在這家醫院住了3個月多,接了4次轉院的通知,上次還加了強制7天內完成,當然我瞭解法律,瞭解規定,所以這兩次的書面通知,我都在上面寫了:還留在醫院裡不轉,一個醫療團對對病人的瞭解需要時間,對我母親不好;另一方面,當然一封當時的情形的文件,在下午我又記送到衛生署長辦公室,雖然該專員說是署長的學生,那還是一樣,我應該怎麼把事實交給第三人處理,當然電話也跟著過去,我告知承辦署長信箱的先生,上次的檢舉陳情,回覆收到了,但回覆的內容跟事實有差距,中區健保局很爛,都袒護,一一陳述了我的事實,他當然沒辦法處理,告知會跟秘書室報告,今天我的電話就會追到秘書室
昨天的導火線,很簡單,是記錄我母親每天的大便量的問題,我母親前天的大便量是50g,分5次解,護理記錄是500g,解的還不錯,這兩個數據差異很大,希望能將數據記錄翔實;而且昨天當天早上7點多8點多,大了兩次硬便,大不出來,我母親很不舒服,解了很久才解出,還有肛裂出血,共200g,而護士也不知我母親有硬便大不出來,有肛裂出血情形,臨床和護理記錄的數據差異很大,對醫師的判斷和處置會有很大的不同,我的提出,醫院因為袒護,不對這部分做承諾改進,而以轉院行之,當然在當下壓力是很大的,因為地盤是他們的,所以怎麼說明和溝通都無效,而以轉院行之,當然這只能由主管機關來處理,所以昨天一整天,心情都迴盪在很不舒服的時候,睡前才好多了
一個數據的詳實記錄,跟專不專業無關,所以醫護和行政人員,我是不知道專業的養成和判斷為何比我這個非醫護背景的人還差勁,錯誤的數據,造成醫師判斷錯誤,對病人是很傷的,我提出那麼大的差異的實際情況,換來的是院長室專員的轉院口頭告知和主治醫師的書面建議通知,這還是評鑑優良的醫院,真是令人汗顏,如果你沒遇到,你怎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