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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可以肯定的跟妳說...
作者: 小傑 日期: 2007.10.08  天氣:  心情:
對不起...你就當昨天是一場夢吧!! 我想清楚了,我不喜歡那種喜歡招蜂引蝶的女朋友,更不可能
跟那種人在一起!!妳現在說,妳喜歡自由,喜歡很多人去喜歡妳,這樣?我不能接受 抱歉!這樣
做有意義嗎?證明自己很正?還是證明自己很多人喜歡?那又如何?妳喜歡這樣 我沒辦法,我不喜
歡這種個性的女朋友。而且 才分手一個月你就可以跟這麼多人搞曖昧,又輕易的喜歡上別人,你就
是這樣嗎?我沒辦法接受,甚至很厭惡!這是你交朋友的方式?用美色去交朋友?算了!我不想在
跟妳說一些有的沒的 免得妳煩我也難過!妳就這麼不值錢嗎?是隨便的人都可以跟妳搞曖昧嗎?
就算在醜的男人喜歡妳 妳也會讓他感覺有機會嗎?為什麼不肯定的拒絕別人?跟妳搞曖昧的那兩個
男生都有女朋友不是嗎?妳有資格去了解舜他弟的女朋友分手痛苦的心情?妳要是一開始表明立場
不要去勾引別人的男朋友,她們會分手?就連不是妳男朋友的人都可以跟妳摟摟抱抱,妳說分手這段
期間沒跟任何人怎樣我不相信耶!為什麼要作賤自己?為什麼要傷害別人?為什麼明明不喜歡他還要
給他感覺自己有機會可以跟妳在一起!我越來越不懂妳了!妳就要這樣去傷害別人妳才爽?這代表?
妳很厲害?妳很多人要?算了!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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