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
槍斃這些死刑犯對我有什麼好處?只是不信人間正義喚不回!
我就像是阿凡達,不會因為人家有舞台有政府當靠山就退縮!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我看到有贊成廢除死刑女士在談死刑犯殺人過程中,竟是那麼地「輕描淡寫」,還略帶輕鬆甚至笑容,
還有所謂的人權律師在提及外界質疑他們為何只幫死刑犯卻不幫被害人家屬打官司時,竟義正嚴辭地說那是政府該處理的事!
對這種言行,在下佩服的緊!
實在已經受不了,世界上有多少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關台灣屁事?
台灣在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先進國家眼裡根本連個國家的資格都沒有!要和這些聯合國的會員國比什麼?
面對這些所謂人權鬥士,外加這個政府有意在2012年以前就可能宣佈廢除死刑,
那一天有位法界人士投書媒體說出心裡的話,法界中人大多數反對廢除死刑,卻都保持沈默;
不要讓人家誤以為常出來講話就是民意主流,就是台灣民意所向!
我宣佈成立「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網路大聯盟」,
請各位網友留言,說出你們自己的看法,請絕大多數沈默的大眾不要再不語,
要將台灣人民心中真正的心聲公開大聲地說出來!
讓台灣人民發出怒吼!
不要以為善良的台灣人民就是好欺侮的!
不要誤以為只有壞人才有人權!
沒有人真正付出心血去關心被害弱勢,卻老是為十惡不赦的殺人大壞蛋求生!
那些所謂要監禁死刑犯終生,說什麼要讓他們在監獄中做手工賺錢賠給被害人和家屬的可笑言論,
不知道扣除國家每天花在這些死刑犯身上的錢之後,還剩下多少可以還給被害人家屬?
連過年這些混蛋還可以加菜呢!真正豈有此理!
我贊成在法律訴訟上協助任何一位原告和被告,但過度保護不將他人生命當做一回事可以任意剝奪宰割的死刑犯,就是對好人善人最殘酷的戕害、對人間正義的凌辱!
請大家伸出雙手,仗義直言!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任何一個政黨如果堅決主張廢除死刑,請希望政府保護我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平安的台灣人民們,
發揮無比的正義感和道德觀,唾棄這個政黨,絕不投票給這種政黨!更歡迎各界結盟抗暴!
☉
以下是本人反對廢除死刑文章。
跑了這麼多年的社會新聞,說真的,看過太多太多的重大社會案件,我反而覺得值得同情的死刑案少之又少。
有一位多年從事執行死刑的資深檢察官曾語重心長地說,在他手中執行的死刑犯,沒有一個不該死。
我對廢除死刑與否不想進行無謂的口舌之辯,那些所謂的人權鬥士廢除死刑擁護者之流我不想和你們對打,
請你們留在自己的天地裡自爽即可,不要上我的部落格留言,挑戰我部落格的正義感。
不過請看看:至少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台灣人民反對廢除死刑,
為什麼?難道是台灣人都沒有人權維護的概念嗎?
我們有一位很講究人權的法務部長,她說,聯合國要求會員國不要執行死刑。
有趣的是:我們在聯合國眼裡,連個「國」都不是!更別提我們壓根完全百分之百不是它的會員國!
我們什麼都不是,幹嘛還以遵守聯合國對會員國的要求自居?拿熱臉去貼人家的冷屁股?
講難聽一點,在國際現實局勢下,就算你台灣自己要貼上去拍聯合國馬屁,人家會領情嗎?
至於說什麼世界先進國家都已廢除或不執行死刑,現在只有廿五個國家在執行死刑。
言下之意,就是指台灣也應跟上先進國家之林,才算有面子有人權。
那麼請問:美國是不是先進國家?
美國可以允許人民自由買賣槍枝,台灣行嗎?
歐洲的荷蘭難道是落後國家嗎?
荷蘭可以公開吸食大麻,台灣能嗎?
並不是其他國家做的,台灣就一定非跟進不可!
單單一個比廢除死刑不知道簡單多少的「廢除通姦罪」和「賣淫除罪化」,台灣這些政治人物就沒人敢碰,還侈談什麼維護人權前提下和人民對作,硬要廢除死刑。
至於另一個理論也很好笑。
就是指即便有死刑,治安也不會更好,還指不同年分有槍斃人的發生刑案較多,最近幾年沒執行槍決反而刑案少。
這又是莫名其妙的比喻。
死刑和刑案發生多少當然沒有十分直接的關連,因為死刑會判決確定,一定是十分嚴重的案情,
但是一般刑案或其他刑案的多少,和每一年的經濟情況等不同因素有關。
例如這些年來每一年的火警發生率都降低,那是因為消防署配合各縣市消防局強力進行防火防災宣導建功。
但是台灣治安不好,這幾年來一直是存在的事實,
檢警必須去正視解決這個問題,難道廢除死刑台灣的治安就會變好嗎?
雖然台灣的獄政強調的是「矯治」,也就是希望關在監獄裡的人犯,能夠經過獄政訓練而重新出獄更生。
問題是那是指「更生人」,也就是有希望可以出獄重新做人的人未來還有希望的人而言。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凡判處死刑者就應該槍決。
因為他們已經不適合再和其他人類共處,因為他們會危害社會大眾。
但法律有漏洞,必須經過法務部長批准。
結果對於根本沒有經非常上訴或特赦而判決確定的死刑犯,
台灣的法務部長竟然可以根據個人喜好,決定批不批准死刑犯的執行,這是十分離譜的規定!
真想請求大法官會議解釋清楚,
如此莫名其妙的規定是不是違憲!
對死刑案,國家要求的應該是「對等的正義」。
許多法官說,對死刑犯「欲求其生而不可得」,既然如此,就應將其與人間隔絕才對!才是法律存在的基本道理所在。
台灣只要一天不廢除死刑,法務部長就應該依法行事。
在這些個死刑犯之中,有殺害親生兒子們和幾任太太的陳瑞欽,有殺害女保險員再加以分屍的廣德強和陳金火,
更有猛砍追求不到美女百餘刀的小開,及涉及滅門血案一人犯下七條人命的管鐘演等人。
如果台灣沒有正義,這些人就可以繼續存活。
身為一個納稅人,我有權力要求法務部長捐出所有的薪水和特支費,去支付目前這四十四位本早該槍決的死刑犯的日常開支!
請不願執行槍決的法務部長養他們這些畜牲!
我一毛錢都不願養他們!
沒理由我那麼辛苦,卻得任由這些人繼續呼吸明天的空氣!
眼看包括陳進興在內的這些王八蛋,在面臨判處死刑確定隨時可能遭槍決時,就趕快在獄中信教,好像已經改過成為聖人似的,還滿口仁義道德。
我不否定宗教的力量,我肯定他們的貢獻,
但是改過是改過,槍決是槍決,他改過後已成另一條好漢,
但是還是必須為之前的行為負責,所以還是得槍決!
台灣最改過被民間最呼籲槍下留人的竹聯幫殺手劉煥榮都走上刑場了,目前這四十四位死刑犯那一位比得上劉煥榮?
我有一位原本在台北市霹靂小組當警察的朋友小杜,當年因破案獲得破格拔擢,卻在台北市「神話世界」KTV遭湯姓男子縱火燒死,湯某後來在獄中信教,小杜母姐原諒了他。
湯某判死刑確定,行刑時全身穿白衣,因為他信教後得知過去一切不是,決定要勇敢面對自己的錯誤行為,為自己行為負責,並且清白死去。
我肯定湯某信教後對人生的轉變,更肯定他勇敢地面對自己曾經走過的人生、做過的行為。
有人用一種似是而非的言論,說什麼人類無權決定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因為只有造人的上帝才有權利。
這句話第一個矛盾點,在於只能說服教徒,
像我這種沒有宗教信仰者,我根本不相信人是由上帝所創造,
否則就不會來一個南亞大海嘯和海地大地震,兩次都死了廿幾萬人,上帝卻束手無策兼袖手旁觀,
難道這些人中沒有義人,人人該死?
第二個矛盾點是,既然人類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為什麼這些死刑犯大壞蛋就可以隨心所慾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他們可以,而我們不行,只因為我們是好人,所以就得倒大楣?
一些傢伙不按照規矩排隊,就在長龍車隊中隨心所慾插隊,你卻告訴我,我們是好人,所以只能排隊,不能插隊;卻不去管不去趕這些插隊的傢伙?
只因為他是壞人就有人權,我們是好人就沒人權?
再度重申,不想和那些滿嘴仁義道德非常有人權的傢伙打筆仗,
因為不想,而且講不通。
廿幾年來,我看過多少重大刑案,多少因為壞人為非作歹所造成的悲劇,
但是這些王八蛋一旦判處死刑確定,就跑出一堆人權鬥士替他們求情免死。
你們逢年過節時,有沒有到這些被害人的家中慰問拜年?
至少給一點慰問金吧!
人權在那裡?
人權要靠自己去爭取!要靠自己去保護!
遇到壞人要搶劫強盜強姦你時,人權在那裡?!
有人舉陳進興的例子說,陳進興雖然已遭槍決,但是白冰冰恨意未消,言下之意似乎是說,陳進興好像不必死,因為死不死無助於白冰冰消去恨意。
我請問:如果你被強姦,而強姦犯判了幾年有期徒刑還可能隨時假釋出獄,
你難道就能因氣無法消且無法消除恨意就放他們一馬?
難道只因此,就要求我們放過這些王八蛋?原諒這些可惡之徒?
那人間乾脆廢除法律算了!
恢復原始社會弱肉強食算了!
執行死刑槍決和治安不再敗壞未必有相當的關係,全面改善治安是警方的責任,
政府無法使人民有治安改善印象是政府的責任!
但是只要法律沒有更改,槍決四十四名死刑犯就是法律的
「責任」!
如果那一位殺夫、殺母、殺婆婆的年輕女子如此重罪都可以不必死,人間還有正義可言嗎?
世間還需要法律幹嘛?
幸福的人沒有要求不幸的人放下仇恨的權利,充其量你只能呼籲。
在台灣,連有警察監視即將入獄的涉案議長都可以在醫院裡憑空消失。
在台灣,從監獄裡越獄成功的數字早已超過數百人,
你怎能說服我,這些萬惡不赦之徒所謂的終身監禁,不會有逃獄甚至遇到大赦重獲自由的一天?
在法律未變更之前,執行死刑是法務部長的責任。
以德報怨是你家的事,但國家何以報德?
以直報怨才是真君子!
有人說,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民調支持在有配套情況下廢除死刑。
奇怪,是眼睛瞎了還是腦袋秀逗了?為什麼看不見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人民反對廢除死刑?
年底,請大家用選票唾棄支持廢除死刑的政黨和候選人,讓他們看看什麼才是真正的民意!
更請這麼想替四十四位台灣大壞蛋死刑犯下地獄的王清峰,捐出所有的薪水和特支費,支付這四十四位台灣人渣的繼續等死服刑費用!
想替別人下地獄沒那麼簡單,但是替這些混帳買單容易多了!
法務部長,你連這個都辦不到嗎?
今天,我看到一位不管萬惡不赦死刑犯多麼可惡,都願意替對方下地獄的法務部長,我太感動了!
她怎麼可以繼續擔任法務部長呢?
她應該去傳教當個勸世的宗教家,更該辭掉象徵伸張社會正義帶領全國檢察官向犯罪挑戰的法務部長,去當個廢除死刑修法代言人才對!
如果她講的話可以信可以聽,那麼從此以後,我個人認為台灣的法律不值得尊重,我更贊成並呼籲,家人有人被侵害足以判處死刑者,可以「以暴制暴」!
國家不能給我們正義,我們自己去爭取!
怕什麼?
反正都不執行死刑,死刑也要廢除了啊!
憑什麼壞人可以姦殺分屍戕害我們和親友,我們這些好人卻只能坐以待斃而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而這個政府卻不能保護我們最後的伸張正義?
不要跟我講什麼法治,如此是非不分的法治已不值得尊重!
地藏王菩薩很偉大,他眼見壞人太多,所以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所以,他永遠只能當菩薩,永遠無法成佛。
因為壞人太多了,地獄擴建都來不及了,那能成空?
包括王清峰在內的一堆人要求廢除死刑,我對他們的言論自由沒有意見,
但是,在台灣沒有深深經歷過那種傷痛侵害的人,永遠不知道為什麼這些人堅持要求槍斃該殺的人!
你不能因為你的道德感和價值觀特別高尚,就要求我們大家都和你一樣!
因為我們是人,不是神。
王清峰說,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因為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
同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的判斷不同,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擺盪。
請王清峰確定的告訴大家:目前這四十四位死刑犯中,有那一位是因為法官「誤判」而可能被「誤殺」的?她的證據是什麼?
王清峰說,死刑徒使另一個家庭傷痛,那麼被人殺害姦殺分屍詐領保險金親手殺死妻兒子女媽媽婆婆老公者家人的傷痛呢?
如果傷痛無法彌補就可以不必判死刑,那麼其他的刑罰還存在幹什麼?
其他刑法還不是只判有期或無期徒刑,未必就能讓被害者家人傷痛為之彌平啊!
那台灣的法律還存在幹什麼?
法務部長和司法院長還留著幹什麼?
既然王清峰強調,她寧可下台不當法務部長,也不批准執行死刑,她顯然已經不適格不適任這一個原本應該領導全台灣檢察官摘奸發伏的無比神聖大位,就請她辭職下台吧!
成全王清峰去當聖人。
王清峰都可以由律師來當法務部長,白冰冰何嚐不可?
人權是相對的,包括原告和被告。
現在的法務部長太強調被告和死刑犯的人權了,卻忽略了台灣這麼多的被害人和家屬的人權。
就讓白冰冰接任新的法務部長,也可以替被害人多爭取一點人權!
一、二;黃春棋及陳憶隆﹔擄建商勒贖並殺害棄屍。
三、鍾德樹﹔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縱火燒安親班致三人死
亡、十八人受傷。
四、王俊欽﹔拒付計程車車資並殺害司機。
五、張胞輝﹔殺害同居女友,及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殺害
兩人。
六、連佐銘﹔對國中同學擄人勒贖及殺害。
七、方金義﹔借錢遭拒殺人並肢解。
八、鄭性澤﹔於KTV鬧事,持槍槍殺前往處理的警員。
九、王秀昉﹔不耐呂姓女子爭吵,殺害呂女和女兒。
十、施智元﹔受雇一百萬元殺人。
十一、十二;陳金火及廣德強﹔強姦殺害女保險員並肢解
烹食。
十三、王國華﹔強姦及殺害網友。
十四、戴文慶﹔強姦殺害女計程車司機。
十五、張人堡﹔持水果刀刺死同居女友,並裝箱棄屍。
十六、鄭武松﹔懷疑妻子與友人不軌,將兩人殺害。
十七、蕭新財﹔殺害執勤員警一死一受傷。
十八、曾思儒﹔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潛入女老師住處強
盜並殺人。
十九、楊書帆:殺害提分手的女友。
廿、鄭文通﹔因失業被趕出家門,問兒子要跟誰,兒子說
要跟媽媽,鄭氣憤下殺害太太與兒子。
廿一、黃賢正﹔殺害獄中牢友及女友的友人。
廿二、廿三、呂文昇及吳慶陸﹔強盜殺害友人夫婦。
廿四、王志煌﹔與兩友人一同前往進行毒品交易,趁兩友
人不注意,將他們,劫走三百萬元。
廿五、劉華崑﹔闖入台南新化民宅,強盜殺害母子兩人。
廿六、洪明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多人受傷。
廿七、張嘉瑤﹔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將她
強盜強姦殺害。
廿八、莊天祝﹔嫖妓要求賒帳被拒,連續殺害兩名流鶯。
廿九、管鐘演﹔強盜殺人,共背負七條人命。
卅、戴德穎﹔不滿女友提分手,殺害女友父親。
卅一、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擄人勒贖乾兒子再殺害。
卅二、劉榮三﹔姦殺檳榔西施,再毀屍。
卅三、王柏英﹔殺害值勤員警並奪槍。
卅四、林金德﹔縱火燒死同居人家屬。
卅五、洪晨耀﹔因財務糾紛殺害三人。
卅六、王鴻偉﹔追求女學生不成砍殺一百七十六刀致死。
卅七、陳文魁﹔槍擊多人造成二死三傷。
卅八、沈鴻霖﹔姦殺兩女工。
卅九、陳錫卿﹔姦殺女家教。
四十、劉炎國﹔搶奪槍殺兩人。
四十一、廖敏貴﹔為討女友歡心及因缺錢花用,竟持刀殺
害女友的前公婆。
四十二、唐霖億﹔因積欠賭債,持刀砍死同學母親洗劫財
物。
四十三、柯世銘﹔因買賣糾紛,殺害兩人。
四十四、張文蔚﹔擄人勒贖網友再殺害。
台灣率領千名檢察官偵辦犯罪的法務部長,豈能因一己之私意而亂公義?
王清峰的下台,正象徵正義獲得伸張。
不問民意,不管民怨,一意孤行,千萬人獨往矣!
因為不管你的宗教信仰為何,你的堅持理念為何,在法律尚未修改前,都必須真正「依法行事」,
而不是像駕駛飛機只管出發不問回頭不惜玉石俱焚只求達到目的的「神風特攻隊」!
你不能為了自己的堅持,就不將國家的法律放在眼裡。
一場原本只是為了立委吳育昇在立法院質詢準檢察總長黃世銘是否贊成執行死刑,黃世銘講了實話,心中雖反對死刑,但如果已判決確定就該執行的話,讓王清峰聽了不舒服。
黃世銘至少是個法律人,他說了真話!
但王清峰採取的方式,竟然是隔天深夜發新聞稿抨擊!
什麼叫「理性與寬容」?從她的表現看來夠理性嗎?
從她對社會大眾大多數民意和被害人家屬的態度看來,夠寬容嗎?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一個和全台灣絕大多數的民意對作、和國民黨年底五都大選得票率作對的法務部長,豈能不走?!
這一件事,從單純的不批准執行死刑,演變成廢除死刑,再擴大成為政治事件可能撼動國民黨的選舉,一切都是王清峰自己造成的!
她將自己帶往無法回頭的境地,什麼願意替死刑犯死、替他們下地獄之說,幾乎將最近已因楊志良請辭案焦頭爛額的吳敦義和馬英九血淋淋地堆向了地獄!
政治場上最殘酷最無情,事情到了如此無法收拾的地步,豈能不斷尾求生?
王清峰所謂「全世界沒有法務部長因為廢除死刑下台的,那會變成世界笑話」。
對照她後來拒不下台的動作看來,原來在她的想法中,她不下台竟是為了顧全台灣在全世界的地位和面子!避免被人家看笑話!
真是笑話!
她下台和廢除死刑與否無關,而是發言不當,將個人的感情理想帶進國家法律的執行,以私念亂公理,加上身為政務官竟然公開抗命!
今天我真的大開眼界!
竟然可以看到一位不僅一意孤行,而且還公開和頂頭上司的上司馬英九總統對幹的王清峰!
「個人主張」凌駕「法務部長」,王清峰要做的是下台而不是下地獄!
在強大的主流民意壓力下,馬英九所領導的總統府,也不得不出面召開記者會,一方面強調廢除死刑是時代潮流趨勢,但是另方面則強調在判決確定死刑犯執行方面,須「依法行政」。
總統都出面如此講了,王清峰還能不下台戀桟職務嗎?
政務官一旦和執政黨不同調,就只能下台,更何況是一再強調自己絕不戀桟的王清峰。對她的下台,我們絕對樂觀其成。
可以的話,真的該改請白冰冰來擔任下一屆的法務部長。
沒想到王清峰真的不是一般人,直到晚上她不僅不辭職下台,而且對於總統府表示,對於已判決死刑確定而無重審及提出非常上訴和大法官釋憲的死刑犯應「依法行政」的指示,不甩就是不甩!
還請次長開記者會堅持不下台外加絕不批准執行死刑。
馬英九還治國治個屁!
她不僅不辭職,還說要堅守崗位,並且進一步成立廢除死刑小組,她眼裡還有行政院長和總統的存在嗎?
單單從她再度發出的驚人之語,就可以知道她不食人間煙火,離普羅大眾實在太遠太遠了!
什麼叫做政務官?就是要為自己的政策負責,當你的理念和上級不合且人民不認同時就應辭職下台掛冠求去。
要是我們,身為政務官,老板的老板都這樣說了,還有臉 繼續死皮賴臉不辭職嗎?
今天又看到有人發表老套說法,意思就是沒有人可以決定剝奪他人的生命,包括法律在內。
奇怪,我在台灣的特種部隊受嚴格訓練,任何一位服兵役的阿兵哥不分男女,都被要求「保家衛國」,一旦遇到敵人來襲,我們該怎麼辦?
放下武器,立刻投降?
因為連死刑也要廢除,我們不該剝奪他人的生命,所以就只有任人宰割,讓人家來剝奪我們和家人親友的生命?!
莫名其妙的主張!
這麼重視生命,去改當宗教家算了!
雖然我尊重言論自由,但看這些胡說八道久了的言論也可能積非成是以假亂真!
就宗教而言,上帝對於在人間為非作歹者,死後也要下地獄或煉獄受折磨!
誰說上帝沒有是非觀念?
從頭到尾王清峰根本不適任法務部長,一個公開對服刑中的罪犯說「冷笑話」,揚言上台抱抱檢察總長就可以獲得假釋這種人物,怎麼適任領導全國檢察官打擊犯罪的最高首長神聖職務?
馬英九用人往往看錯人、用錯人、擺錯位!
既然王清峰的個人主張凌駕國家賦予她的神聖法務部長職位,既然她口口聲聲一再強調絕不戀桟,對於如此完全不適任不適格的人士,就成全她吧!
我跑過廿幾年的社會新聞,看過太多壞人所作所為,這個人世間不是每個人都值得我們珍惜和維護生命的!
因為他們在剝奪他人生命財產貞操權時,下手是毫不留情絕不考慮的!
當過父母的人就知道,我們必須保護孩子和家人,必須自己先擁有保護的「力量」,
法律只是一種事後的救濟,但至少可以展現一點救濟正義的後盾。
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人間才需要有法律的存在。
漢高祖劉邦當年打天下安民心時,最簡單的第一要律,便是「殺人者死」。
正常人不會去殺人姦殺分屍焚屍別人,但是有些人,已經不是人!
他們沒有正常人的同理心和廉恥慈悲心,所以他們竟公開殺人毫不留情,
有時候,甚至在被害人的家人,包括年幼孩子和父母前殺人!
這種畜牲,不配為人,不配呼吸明天的空氣!
別忘了,就算他們終生監獄不得假釋,他們在監獄中依然
可以自由自在呼吸空氣!
諷刺的是,他們更可以領取「消費券」,和正常人一樣享受福利!
有人擔心怕法律誤判,唉,說到這裡,表示這些人根本不懂台灣法律實務!
這些年來,台灣法官就在這些所謂人權鬥士的壓力下,加上拍上級長官馬屁的心態下,殺人者不管手段多狠,竟然都可以最多只判無期徒刑甚至只判有期徒刑就了事!
在如此嚴謹,加上交互詰問改善打官司進行程序的改變下,如今台灣想在如此重大刑案上誤判,談何容易!
槍不槍殺死刑犯,跟我完全沒有關係。
我成立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網路大聯盟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
有白痴說我是為了貪圖點閱率,你是瘋了還是呆了?
對我而言,點閱率不過是幾個數字的轉變,我能因此獲利嗎?
要名我已經是名嘴很有名了,要利,我能得到什麼利?我連上政論性節目的通告都還沒有接呢!
至於我更不會競選任何議員立委民代,也不會擔任官員,
更和我在自由時報的薪水考績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為什麼要大聲疾呼?
因為我不信正義喚不回!
但是如果我們不跳出來,那麼那些人很少但是聲音很大聲的人,就會誤以為他們才是大多數!
廢除死刑可以討論,但是從歷次民調和這幾天電視台接受民眾打電話進去投票的懸殊比數,難道還看不出民心向背和民怨所在嗎?
我不是被害人家屬,但是在跑新聞過程中,我可以體會出他們心中那種永遠的「痛」。
幸福的人沒有要求不幸的人放下的權利。
不能用你們高貴高尚不食人間煙火的崇高理想,要求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放棄追求正義公理的權利。
難道真的要逼全台灣人外出時都得隨身帶刀,隨時準備以暴制暴以求自保?
不使霹靂手段,怎顯菩蕯心腸?
附:
◎白冰冰的看法
白冰冰表示,王清峰恣意妄為,「在犯罪受害者家屬上抹鹽」,非常不適任。
白冰冰看了王清峰對死刑存廢的說法後,一整晚都沒睡好,王清峰的說法深深傷害全國同胞的心。
白冰冰說,王清峰不斷指她有仇恨,但是如今她很幸福、美滿、快樂、沒有仇恨,出面是基於將心比心的同理心。
王清峰認為人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死刑是不人道,但是那些「滿口血腥的獅子老虎禽獸(指死刑犯)」,
已經先用非常不人道的方式決定別人的生死,既然中華民國有六法全書且未廢除死刑,為什麼不執行?王清峰的「慈悲為懷」給錯了對象。
白冰冰質疑王清峰發言膽大妄為,究竟是誰在幕後撐腰?誰給她這樣的力量?
如果沒有人給王清峰撐腰,是王清峰恣意妄為,那麼王清峰非常不適任。
白冰冰說,如果有人在死刑存廢問題給王清峰撐腰,
雖然當局者有權、黑道有槍,但是善良民眾手中有選票,選票就是人民的武器,
她呼籲民眾在未來的五都與立委選舉,用手中的選票跟著善良的力量一起走。
繼王聖女之後,今天又出現了一位李聖人。
知名的大學教授李家同,今天在媒體以「如果我被殺」為文,內容大意如下: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
如果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
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
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心靈上的平安。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
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他年過七十,是位學者;我年未五十,是位記者,
但是公平的是,在民主台灣,我和他是平等的,我尊重他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對他的言論無法認同。
很簡單,因為他的言論中和「人性」離的太遠了!
別誤會,我的意思是,他簡直已經到聖人、到神仙的境界了!
像我這般凡夫俗子,無法理解,更無法做到像他這等無比崇高的境界!
學者就是學者,理論就是理論。
偏偏身為資深社會記者的我,天天接觸到的是血淋淋的事實。
他的理論很動聽,很偉大,但是我想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做不到!
很簡單,因為遠離了現實人生中的人性。
人有喜怒哀樂愛惡欲,我指的是一般人,不是神仙或聖人階級,
所以人的愛有親疏深淺,我們最關心的永遠是最親近的家人,我們最優先關懷的一定是最接近的親友。
李家同可以平安至今不只是因為他所謂的心中無恨,
而是他的運氣好!
一對大學情侶單單在台北縣的公園聊天,就被一群十四歲到廿幾歲不到的年輕人先毆打,再強迫兩人表演活春宮,接著再以手指性侵害漂亮的女性被害人!
李家同沒有看新聞的習慣嗎?不知道社會上天天發生令人無比髮指的命案和重大刑案嗎?
你平安,那是你運氣好還沒遇到!
有位教授只是外出運動,就被一位假釋犯莫名其妙持刀砍死!
他難道心中有恨嗎?
他難道是活該倒楣嗎?難道我們就應該完全寬恕不要追究嗎?
寬恕,不是人性的唯一選項!
人性中,還有其他不同的選擇!
你自己要選擇的,不能強迫勉強別人和你一樣。
我看過八百多具屍體。
這些大體中,有許多是不應該死,卻被大壞蛋殺死的。
他們原本都應該有生命權和生存權,但是卻被壞人剝奪。
你只要求這些被害人家屬放下、寬恕,誰去安慰那孤苦無依的老母?
痛失最愛的妻子?
永遠沒有父愛的子女?
和頓失經濟支柱以後怎麼活下去的破碎家庭?
你可以決定你自己要寬恕,你憑什麼要求別人都要和你一樣?
人生,不是只有你決定的這種選項!
李家同活到七十歲,我不知道他到底曾不曾歷盡人世難堪之境?
我活不到五十歲,我看過的殘忍案件和家庭悲劇比他多太多!
看著陸晉德,身為父親的我,可以深深體會他心裡無盡的傷痛。
有人說,何不留死刑犯活口,讓他關在監獄裡一輩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並且做工補償被害人家屬。
講這種話的人,心中人權觀念比槍決死刑犯還要殘忍!
因為你囚禁了他的肉體,同樣剝奪了他的生活權!
更何況,你到底懂不懂受刑人在監獄中每天做小工能賺多少錢?
扣除了國家天天編列給這些畜牲的經費,包括三餐和其他費用,還能剩下多少?
對被害人家屬而言,需要的是心理的解脫。
槍決該死的人,就是一種解脫。
這種解脫不是真解脫,不會因為槍決死刑犯就完全解脫,但是被害人家屬的情緒可以因此而獲得轉移和疏解,也就是所謂的「補償作用」。
台灣法律中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每位因犯罪而死亡者,家屬可領殯葬費總額最高金額30萬元,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100萬元,如果申請人已有社會保險、損害賠償給付或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受的金錢給付,應自犯罪被害補償金中扣除。
這些補償金先用政府墊付,未來逮捕嫌犯或判刑,再由政府向嫌犯追討。
這些措施,就是為了先保護被害人的家人能夠先求活下去,不至於因此而走上絕境。
犯下殺人重罪者,付出和解金往往只是為了追求不判死刑,認為只要付錢就可以逃過一劫。
而只依靠死刑犯終身監禁就作工可以養被害人家屬?
如果政府和法務部真的那麼有人權觀念,而且那麼重視被害人家屬的人權,何不立法修正,對於因犯罪死亡的被害人政府要養其全家一輩子?
政府都可以那麼有心,寧可養關在監獄裡的死刑犯終生了,為什麼沒有一點點慈悲心去養那些因此無依無靠的被害人家屬呢?
更甚者,如果真要養死刑犯,是不是可以改由這些贊成廢除死刑的聖人們一起出錢來養?由你們專款專養?
告訴你們,像我們這等凡夫俗子的俗人,不願意花一毛錢養這等比畜牲還不如的東西!
既然你們如此有心,就請你們出錢來養!
不要動用到一毛錢稅金,不要浪費我們辛苦賺取的血汗錢,去養這種雙手沾滿血腥的萬惡匪徒!
正義可能盲目,就如同學者專家可能只是紙上談兵的空談一樣:
馬英九找來一批學經歷十分閃亮的學者治國,最後形成「學者誤國」可為最佳明證!
當然,我一直強調言論自由,所以對於主張廢除死刑者我並沒有意見,你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正如同我可以反對到底一樣。
但是,民主社會是少數服從多數,從這幾天每家電視台不管立場親藍偏綠,一面倒地反對廢除死刑的投票率,我們固然尊重少數,但少數也應該服從多數吧!
如果真有必要,就來一個全民公投!
最好綁在2012總統大選一起公投!而且政黨所推出的總統候選人,必須很明確地告訴大家:你到底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有種的話,歡迎馬英九在下一次總統大選時「講真話」一起公投。
李家同是學者,學者有學者的風範和學識,這一點非我等江湖中人所能相提並論。
但是,我每天在現實人生中打混,認識台灣各大幫派老大,跑過槍擊、殺人、姦殺、強盜、綁架案新聞,更見過無數惡棍。
李學者,在真實人生中,像電影「艋舺」中那種場景還是小Case,
只可惜,你因為環境單純的關係,可能一輩子也遇不到!
我個人相信,活到七十歲的李學者,可能真能做到他文章中所說,被人殺了,還能在死之前原諒加害人,甚至他的家人都不會對兇手存有恨意,他教過的學生也不會希望兇手判死刑。
但是,我一不是李學者,二不是李家人,三更不是他的學生!
真慶幸我的個性是「恩怨分明」!
以德報怨是像蔣介石那種血腥魔頭的獨裁者,或是無私無悔跳脫三界外的宗教家的專利品。
很抱歉,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以直報怨才是正道!
包括李學者、李家人和眾多所謂他所教過的學生們,你們或許自己有崇高的恕道和寬容之心,能容許自己受到別人傷害卻不記恨。
但是,如果在你斷氣前,如果這些畜牲就在你面前,性侵害你的母親、你的太太、你的情人、你的女兒、你的孫女,一邊強姦還邊用刀割她們的肉,你還能含笑步上九泉嗎?!
四十四位死刑犯當中,那位只為了追求女學生不成,竟然用賓士車先撞倒那位漂亮可愛的女學生後,再瘋狂砍殺一百七十六刀的王鴻偉,其行為豈是有血性有良知的人所能接受?
一般所謂的「更生人」是指給有機會悔改的人一個重新做人回到社會重生的機會。
但是諸如王鴻偉這類的人,只能請他下地獄受完酷刑折磨後再去六道輪迴「更生」!
李學者,你要女學生斷氣之前用憐憫寬恕的眼神對待他嗎?
除了這四十四位早該槍決的傢伙之外,那一位親手殺死好幾位親生兒子、養子和太太及情人,只為了詐領保險金的陳瑞欽,值得死者死之前用憐憫寬恕的眼神對待他嗎?
遠的不說,就在最近發生的那一位同樣為了詐領保險金,竟然殺夫殺母殺婆婆的少婦,值得死者死之前用憐憫寬恕的眼神對待他嗎?
我不是每個月可以領不少錢的學者,我不是桃李滿天下的教授,我的文章更連稿費都沒有,發表在完全免費的部落格上,還得忍受無數網路小白痴蓄意的謾罵,但是我完全不在乎。
但是我很驚訝於李教授如此這般對他所有學生的打包票。
當太太都可能不了解先生、父母都可能不了解子女之際,桃李滿天下的李教授又怎麼會這麼武斷的認定他的學生不希望兇手判死刑?
喔,原來他說的前提是「如果是他被殺的話」,那麼他的學生不會希望兇手判死刑。
但是如果是學生至愛的親人被殺的話呢?
那麼這些學生還是如此希望嗎?
師不必賢於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師!
老師教授講的未必是對的,更未必要事事聽從、不敢抵抗!
大學不就是為了訓練每一位大學生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如果真的被李家同教過的學生,李家同就可以斷然斷定他的學生不會這樣、不會那樣,那麼他真的是太神了!而他的學生當中豈不是缺乏能自我思考的良才?
就像年輕的李敖一樣,只要是對的,管他是什麼大學者、大專家,都應該勇敢地站出來批判!
人,就要做人應該做的事,聖人可望而不可及,可以是理想,但無法要求別人都跟你一樣崇高聖潔!
幸福的人沒有要求不幸的人放下的權利。
充其量,你只能呼籲而無法要求。
幸好我不是李聖人的學生,否則就算會被當掉,我也會起身力抗到底!
民國69年05月,花蓮縣吉安鄉,機車修理廠盧姓老闆身中多刀死在鄉野間;當時,純樸的花蓮鄉下發生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媒體報導了好一陣子~
我要說一說這個歷史事件;當時,劉姓兇犯因前雇主之故與盧老闆數度碰面;案發當日, 劉姓兇犯佯稱台北有怪手標案,欲邀盧老闆前往投標,因之前有過合作關係,盧老闆不疑有他攜帶六十萬現金與兇犯依同北上,途中即取出凶刀,趁其不備將其殺害.
不久,現任警大校長侯友宜(當時的刑警隊長)破案了~
劉姓兇犯多次上訴,為了減輕罪行甚至拿出癲癇證明,想盡辦法只為了一條活路~
所幸當時檢察官問兇犯"是否害怕盧某指認罪行,致盧某於死地",兇犯承認後才將其定罪~不久,兇犯伏法~
當時,新聞報得很大~
我是盧老闆的小女兒,我當時才1歲6個月(我父親當時年僅37歲),我母親說:我父親每天下班到家門口,就會蹲下來抱住我這個走都走不穩卻跑過來接他下班的娃兒,這樣在每個家庭經常上演的親子互動,我竟不復記憶~
只因兇犯的貪念,在我記憶發展尚未儲存的年紀奪走我父親的生命,我無法享受父愛 ,我父親也來不及讓我孝順~
只因兇犯的貪念,我母親失去了她的摯愛,為了生活消磨了她的青春~
只因兇犯的貪念,我的爺爺奶奶失去了愛子,我父親也無法再享受天倫之樂~
全部都是因為欲求不滿發生不幸,人有慾求要滿足但是要走正當管道~
走不正當管道滿足慾望卻要別人付出代價,絕非正義能容~
兇犯為了錢的貪念殺害我父親,我有多少親人付出代價~
兇犯為了求生的所作所為,不管是多無恥.猥瑣...都僅僅為了他自己一人~
他犯下罪行的影響卻不因他伏法結束~
我在「新聞挖挖哇」中,針對「反對廢除死刑」痛快地陳述我的看法。
隔天外出上班時,遇到巷口一位依靠資源回收養家的阿巴桑。
阿巴桑是位寡婦,我只知道她憑一己之力,就靠著收集紙箱和賣報紙,一手養大自己的孩子們,平常家中有可以賣錢的紙類、書本,我和孩子們都會特別拿給她變賣,因為我覺得她的精神可貴。
這一天,她略帶著不好意思的笑容,告訴我,其實是她的女兒拜託她
(奇怪,我一向對年輕的女孩很友善的,怎麼不直接對我說?),
希望遇到我時,能告訴我,三月廿七日晚上六點三十分,我也能夠親自到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參加反對廢除死刑,並且邀請被害人家屬現身說法的活動。
我在此鄭重地告訴各位:我一定會親臨現場!
我也直接將答案告訴了阿巴桑;不過下一次,可以請你女兒直接跟我講,我不會怕她的。
星期六我還要上班,但是我會將自己吃晚餐的時間節省下來,特別從內湖跑一趟到凱道。
因為「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這是由網路人稱「宅神」朱學恆所發起的活動,所以我不能喧賓奪主,我只會親自到現場,表達我的關心和支持!
我不認識也沒有親眼見過朱學恆,我對他的感覺,是他在網路上和身體上的「分量」遠遠超過我!
另外,就是他所發表的文章中,往往最後都會出現好大張的辣妹照片!害我看的很辛苦,但是照片的品質都不錯,
莫怪人稱「宅神」,我想,他是為了嘉惠眾多的「阿宅」們。
你是好人嗎?
你的心中有正義存在嗎?
你的腦海裡有保護自己和家人免於受侵害的念頭嗎?
那麼,你就不能再沈默!
因為沈默,會讓人家誤以為大家都是卒仔!
因為沈默,會讓壞人誤以為就可以無限制地欺侮!
因為沈默,就會讓正義消失、讓惡勢力壯大、讓悲劇一再發生!
四十四個已定讞的死刑犯槍不槍決,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他們曾經造成七十一個家庭破碎!
後頭,還有包括殺夫殺母殺婆婆的惡女人,和殺親生兒子殺養子殺幾任太太殺情人只為了詐領保險金的陳瑞欽在內的七十七位惡性重大的人間恐怖分子!
你不站出來,你選擇沈默,很可能有一天,你就會成為未來的被害人!
而因為大家的沈默,就使你的痛苦你的悲劇你的遭遇無人聲援無人關心無人在乎!
因為,人權鬥士在乎的,是幫殺害你或家人的殘忍兇手下地獄!
他們,並沒有實際行動幫助這些被害人家屬能生活在「天堂中」!
我只是一個資深社會記者,我不是神,我沒有錢,但是我有自己的想法!我敢於表達自己的感受和堅持!
我不是矯情多情濫清甚至幾近無情的人權鬥士或聖人學者!
我做不到發自內心去原諒那些侵害我至愛親人的畜牲!
我只是一位凡夫俗子,我以「台灣的楊過」自詡,我恩怨分明,不在乎未來上天堂,但是要在人間伸張社會正義!
我的影響力沒有那麼大,無法協助每一位有冤屈的人,
但是,如果大家一起站出來,而力量大到可以影響一個政府,那麼大家的心聲才會被政府重視!正義才有實現的機會!
如果白冰冰沒有站出來,要求全國人民用選票教訓不公不義的政府,馬英九會緊張嗎?王清峰捨得下台嗎?
當台灣每一家電子媒體所做的民調投票顯示,反對廢除死刑是以九比一的懸殊比例遠勝過贊成廢除死刑時,多數人應尊重少數人的想法,但是少數人更應該服從多數人的決定!
因為,這就是民主台灣的可貴!
各位親愛的兄弟姐妹台灣同胞們,我和「宅神」人稱「朱大」者,沒有要競選年底的任何公職或民代,我的私房錢少的可憐,曾因翻譯「魔戒」而賺了不少錢的朱學恆更從來不將金錢放在眼裡,我們站出來,不為名,不為利,只是為了正義!
三月廿七日星期六晚上六點三十分,希望你能夠勇敢地站出來!
你每一天都可以陪家人聚餐,你每一週可以帶小孩參加活動,但是,如果有朝一日你成為這些被害人家屬的一分子,你該如何自處?你該如何跳出痛苦的深淵?
站出來吧!
如果你的心中還有愛。
站出來吧!
如果你不願讓邪惡的力量戰勝正義。
站出來吧!
讓全世界看到台灣人民要求人間有正義的怒吼!
站出來吧!
要讓那些自以為廢除死刑願意替十惡不赦死刑犯下地獄的人知道,
真正活在比地獄還痛苦深淵的,是那些被害人的家屬!
我們要過天堂般的好日子,讓該下地獄的人到地獄去吧!
我最討厭一些主張廢死人士,一再強調沒有人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命。
新上任的法務部長曾勇夫所召開的廢除死刑會議中,與會人士最後達成的共識就指出:戰時絕對要維持死刑。
為什麼?
如果沒有人可以剝奪他人生命,那麼還要軍隊幹什麼?還要犧牲生命保家衛國幹什麼?
數年前,有一位令我十分不恥的大學生,竟在電視上高談闊論,表示如果中國人民解放軍打到台灣,他會立刻棄械投降。
你投降的結果,就是任人宰割!
沒看過戰爭殘酷,沒接受過軍事洗禮的大學生,單純地誤以為只要放下武器投降,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台灣這四十四位等待槍決的死刑犯中,七十七位被他們所殺害的被害人有多少在死前曾經苦苦哀求放他們一條生路!
結果呢?
生命如果真的不能剝奪,你豈不是得呼籲全台灣人民只能吃素?
你只看到被告人權,沒看到被害人悲哀,你只一味看到人類生命,豈不知雞鴨魚鵝都是生命?
在這四十四位死刑犯中,其中一位涉嫌姦殺女計程車司機被判無期徒刑,甚至即將獲得假釋,他卻在放假從花蓮相當涼的自強外役監外出後,在高雄一帶強姦了一位女計程車司機,再殺害另一位女計程車司機。
台灣的司法不是沒有給他重生的機會,但是他回饋給台灣這個社會卻是繼續作案、繼續十惡不赦!
我們還要繼續給他幾次機會?
好讓他有機會再殺第三位女計程車司機?
說實話,我看不到現在的馬政府到底為犯罪被害人做了那些具體的協助。
當年,當這一位畜牲再度殺死第二位無辜的女計程車司機時,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知道她留下了三位年幼的子女,
主動為她發起了募捐行動,一共募集了六百廿幾萬元,成為孩子們能夠無憂生活無慮學費活下去的依據。
更令人感動的是,這些捐款中的一大部分,竟是當年全台灣所有監所在監人士主動捐出的。
像這些人同此心的人士,他們因為曾經犯案一時走錯誤蹈法網,但是只要有心悔改,出獄後一樣可以成為「更生人」獲得重生。
我從來不反對宗教進入獄所,不管是佛教基督教任何宗教,即便我本身根本不信教。
但是,就像是玄天上帝一樣,如果不剖開肚腹大徹大悟,
又如何洗淨他原本在人間不斷殺生的罪孽?
玄天上帝當屠夫時是一回事,他大徹大悟時是一回事。
死刑犯在獄中信了教變了個性是一回事,但是仍然必須為自己之前所犯下的滔天罪惡負出代價是一回事。
一碼歸一碼。
我一向恩怨分明,我認為這才符合人性,至少是大多數人的人性。
有些人是聖人,他們的想法已經不是生活在現實人生中的凡夫俗子所能想像,我只是凡人,我只想追求我們在人間應有的正義。
死刑犯想重生,沒問題!死刑犯想當義工,沒問題!
就讓他們在等待槍決前,好好地寫書懺悔,甚至可以錄影勸化世人,不要再學他們的錯誤腳步。
他們必須在人間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槍決,就是他們重生的開始!
當然,如果宗教真有地獄的話,他們還得前往地獄報到,
等那十八層地獄一道一道關卡和手續全部完成後,再到「六道輪迴」去等候投胎重生。
有些宗教人士會用「前世因果後世報」來勸化世人,其實那只是安慰在世人的一種騙局,前世因果宛如空談,除了通靈人自己胡吹一氣之外,沒有人知道真假,更沒有人能證明虛實。
所以,我們只能先追求人間的正義。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人類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壞人在下手前就得先想清楚!
否則你硬是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你就得付出生命的代價!
三月廿七日晚上六點三十分,如果你心中有愛,如果你堅信人間應該有正義,如果你還走的動,就請你到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來。
這個政府不點不亮,只有讓他們知道人民的力量,才會願意傾聽人民的聲音。
更重要的是,除了讓一味強調廢死刑是國際潮流的人知道,我們不能一味追求「盲從」之外,我們更要求政府更加強化照顧被害人家屬。
目前連犯罪被害人賠償金補助都有限制,一旦有保險或房屋,被害人家屬可能就拿不到補助,這是不合理的。
既然生命權不得被剝奪,政府就應該先負起責任,先支付一筆足使被害人家屬活下去的費用,事後捉到兇手,再由政府向兇手求償。
目前政府對被害人家屬做的太少!
你不能只告訴無助的被害人家屬,如果沒有錢請律師,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因為往往有錢的被告,可以請來擅長訴訟技巧的刁鑽律師團,讓不懂法律的無助家屬歲歲年年生活在全案發回更審的痛苦中。
德不孤,必有鄰。
團結才能產生力量。
如果你不站出來,有朝一日,你可能也會是那一位只能暗夜中在被窩中哭泣的被害人!
雖然我對陸正案瞭若指掌,但是我從未聯絡過陸爸爸陸晉德。
由於死刑犯鍾德樹在廢死聯盟擺烏龍,用舊的釋憲資料聲請釋憲,結果被大法官第三度駁回釋憲後,我特別打電話到陸家,專訪陸爸爸的看法。
我知道這陣子聯絡他的媒體記者很多,但是我最特別,因為我的留言是:「我的好朋友就是偵破陸正案的刑警」。
後來陸晉德先生回我電話,一聊起來,他對我這位刑警朋友十分感謝,還急著問我現在他在那裡服務?
我和這一位刑警朋友相交快廿年,當年他在陰錯陽差情況下,原本是線民想提供一條慣竊案件,因為埋伏了半天沒有結果,線民覺得不好意思,於是改提供強盜案的線索,還問刑警好友台北市的警察可不可以跨區到新竹辦案?
也因此,他的線民從強盜案打聽到新竹此一犯罪集團另涉殺害一名女性命案,甚至還曾經綁架過一位小朋友,撕票後棄屍海邊。
那位小朋友,就是陸正。
而他的屍體,都現在都未尋獲。
我告訴陸爸爸,其實當初單憑被告們供出的一條內幕消息,就已經足以定他們的罪了!
刑警朋友告訴我,嫌犯們脫口而出,說出陸正的書包裡有一付眼鏡。
當時在問案二樓的陸晉德,根本不知道兒子的書包裡有一付眼鏡,他立刻飛速奔到一樓,問太太,陸正的書包裡是不是有一付眼鏡?
原來陸正平時不戴眼鏡,只有到補習班時,才會拿出書包裡的眼鏡來戴。
這一件事,連陸晉德也不知道。
嫌犯竟然知道這個秘密,足證嫌犯們曾經綁架過這個小朋友。
當我對陸晉德說出這一段時,他回想說,沒想到我連這一段都知道!
可惜,我的好朋友刑警原本是立下了汗馬功勞,原本是破了一個重大刑案,應該是升官加薪。
但是,卻因為當年身為監察委員的王清峰,以警方在偵訊過程中出現脅迫語氣,有刑求之虞,糾正彈劾了當初這些破案功臣。
結果呢?
從頭到尾一手偵破本案的我的好朋友刑警,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獎賞,竟然因為王清峰的緣故,慘遭「降級改敘」!
他不僅因此被降薪水,連考績也遭到影響降級。
這就是正義的代價?
陸先生聽到我說這一段,他十分氣憤地說,他當初就是為了這件事,非常不諒解王清峰的所做所為,如今王清峰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誰是什麼角色而下台,真是大快人心!
而當年偵破本案的帶隊官林欽隆,後來也因此看破前程,已經從台北警界轉任海巡署,有一次我和海巡署長聚餐還遇到他。
講到有關鍾德樹因為有債務糾紛,就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的慘劇,還竟然向最高檢察署提出廿幾次想要非常上訴,後來因為最高檢察署審查認為最高法院判刑並無用法不當可議之處,並未為他提起非常上訴。
「應該盡速槍決鍾德樹才是人道!」
陸正父親陸晉德說,他相信對鍾德樹而言,這幾年來每天一定過的很煎熬,因為幾乎天天處於等死的狀態,雖然鍾德樹這些年來因為法務部未執行死刑,而多活了這麼多年,但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他可能也因此而內心遭受到更不人道的煎熬。
陸晉德更對如今法務部將死刑定讞者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即可暫時免執行槍決一事,覺得政府根本沒有做到「依法行政」,
因為刑事訴訟法儘規定,只有「再審」和「非常上訴」才能暫停執行,並不包括大法官會議釋憲在內,
萬一以後所有的死刑犯都利用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一名逃避執行,豈不是沒完沒了?
陸晉德強調,他覺得盡速槍決鍾德樹才是人道的做法,
而且他認為鍾德樹自己也會覺得「心安理得」,因為鍾德樹本身在犯案的時候,就應該心裡有準備最後會有這樣的結果,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鍾德樹已經在監獄裡拖太久了,每天過這種隨時會執行槍決的日子想必不好受,應該盡速執行槍決對他才是人道之舉。
陸正案當年的涉案嫌犯,槍決的槍決,判刑的判刑,出獄的出獄,其中一位少年犯獲得假釋出獄後,還曾經由父親陪同特別向陸晉德道歉,陸晉德因為他說實話承認自己的犯行並且後悔自己的行為,最後原諒了這一位年輕人。
但是對於綽號「和尚」的主嫌邱和順,竟然歷經這麼多年的審判還可以不必判處死刑確定,而且每次都還有那麼多自詡為「人權律師」和
他獨自一人對抗,陸晉德心中就有氣。
說真的,中華民國政府根本對不起這些重大刑案下的被害人家屬!
政府只管藍綠鬥爭,只管統籌分配款要給那一縣市幾百億,卻從來不將照顧被害人家屬當做一回事!
不要告訴我什麼社團之類的假話!
比起那些所謂人權律師和團體對死刑犯的關愛眼神和營救態度,被害人家屬就只能暗夜哭泣自認倒楣的過日子!
我知道陸爸爸心中的痛。
我相信槍不槍斃邱和順對陸爸爸而言,意義不在那一條生命,而是活在人間的一個最基本的公理。
如果連人間都不能給公道,那世上還要法律做什麼?
晚上六點三十分你在那裡?
晚上六點三十分你在忙什麼?
如果你心中還有愛的存在,
如果你不想讓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可以繼續逍遙「法內」,就請你到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來。
我跟陸爸爸說,如果你不來,如果大家都算了都選擇沈默,那麼社會上就會有下一個陸正案的發生,而地獄的入口處就會繼續塞滿了這些所謂的「人權鬥士」。
再次強調,這是由「宅神」朱學恆所發起的活動,與我無關,在如此嚴肅的場合中,我們除了會派出多位記者參與採訪外,我則會用一位資深媒體人的身分,到場關心並且致意,我會很低調,並希望大家記住這一場活動的主人和主旨。
我知道一些網路小白可能會用什麼我藉著參加此活動增加部落格點閱率,或增加知名度一類的屁話攻擊我。
不過我不在乎。
因為只要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幸福的人沒有要求不幸的人放下仇恨的權利!
不信正義喚不回!
台灣的法官不能只看到鱷魚的眼淚,卻忘了獵物血淋淋的犧牲!
晚上凱道見!
這不是一場政治活動,人數當然不可能幾萬幾十萬。
如果真要造勢,單純以反對廢除死刑做為號召,我相信隨便都有上萬人。
但是主辦單位是朱學恆,必須尊重他的意見。
他的出發點,就是為了聆聽被害人家屬的聲音,他做到了。
我在廿七日下午五點多,先趕了一場聚會,來到會場和朱學恆和「剝雞」等宅友打招呼,並且致意,我肯定他們的出發點,人,不能沒有聲音,否則邪惡的力量就會誤以為好人好欺侮。
我有遵守諾言到現場,我相信有些網友也很想來,但是卻有諸如必須上班,或是身在外縣市甚至外國無法趕來等原因,像我還得趕回去上班,但是最主要的是精神上的支持。
在此,我要借用網友「尼克」,在不是給我的留言中,寫的真好的一段話,做為此活動的註腳。
他,寫的真好!
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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