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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輪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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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3種層次
作者:
一輪明月
日期: 2010.08.31 天氣:
心情:
什麼是愛?
什麼是愛情?
「愛」與「愛情」有什麼不一樣?
你可以說:
「……吼!!…只是用詞不同,意思是一樣的啦!」
詞,是人訂的…
定義,人人不同…
「下定義」,這麼崇高的事情……還是交給專家去做吧……
愛…
它的「種類」有許多…
「父母之愛、兄弟之愛、同袍之愛、夫妻之愛、親子之愛、社會大愛」……
所以,若用愛的「種類」來說明…
這則文章鐵定「長篇大論、條條款款」…
嗯…這個切入點不好。
愛…
它的「層次」…就沒這麼多了。
第一種層次:
…有自已、有條件
第二種層次:
…無自已、無條件…
第三種層次:
函蓋及「宇宙萬物,無所分別」的愛……
(此為「終極之愛」,但其理論深奧、主題獨立………為避免失焦…此篇省略不提)
說「理論」……很簡短,但沒有說服力。
談「舉例」……很攏長,但容易有共鳴。
情況一:你的另一半,跟異性相談甚歡……回家後,他臉上洋溢著幸福與滿足…彷彿不停的咀嚼……剛剛的談話過程……
情況二:你剛到家,看到你的另一半,跟異性在屬於你們的床上激情……他臉上的表情…更是你從未見過的歡愉…
……以上這二種情況…哪一種會另你妒恨莫名?
……請在…你曾經愛過的異性身上「想像」…
……其實,我用屁股想也知道………
……你2種都不能接受!
……為何我知道?
……因為,我跟你沒兩樣……
以上這種情緒
常常也適用在「友誼」………身上。
你說:
「不會啊…我朋友跟誰上床,我都不會有感覺啊!」
喔不…
若套在友誼身上,你的妒恨「點」……當然就不是「上不上床」了。
為了不偏離主題…在此我先打住。
OK!
反正,我們這種層次的愛……就叫做「第一層次的愛」。
愛情
它就是屬於「第一層次」的愛。
「我很愛你,我希望你好,我希望你快樂,我希望你幸福」!!!
嗯…
你說得……好像真的都是「為他好」……
真的沒「前提」嗎?
有!
只是…這種「前提、條件」……通常是「不言而喻」的……
前提是…
「你必須最愛我」
「你必須對我忠誠,無論是精神…或肉體」
「我必須感覺到,我在你心中…是個很重要的人」
失去「前提」時……
……「你愈感到幸福,我就愈肚爛」!!!
……「你愈快樂,我就愈不爽」!!!
不必懷疑…
這個層次,就是「愛情」的層次…
當「愛情」發酵到最高點…充其量……也只是「喜怒哀樂」的最高潮…
若放不下「自已」……則一輩子……都無法進入「愛」的層次。
在「愛情」這個層次中…
你愛的是「自已」!
你把「他」…當做一個「你很想擁有的東西」…而你覺得你要「擁有」…才會快樂。
你用「愛他」…來當成「讓你擁有、讓你快樂」的手段………
你的付出…是「有條件」的!
當你「失去」那個「前提條件」……
你只會覺得「你還愛著他」像是患了一種病,你會希望這個病…快快好起來!
因為你的「自我」叮嚀你:
你為他繼續付出,是「很不值得、很不划算」的投資!
你認為…
你的資源……要趕快轉移到「下一個」…具有「前提條件」的人身上。
而下一層次
…就有資格,稱為「愛」的層次…
你很愛父母,你很愛子女…
如果有一天,神對你說:
『他們必須離開你!』
『只有離開你,他們自已………才能得到「幸福與快樂」………』
但是,必須經過你「同意」………
……你會不會同意?
我猜……你會。
而這個層次,就是「第二層次」的愛!
你愛他們……沒有任何條件…
你愛他們……可以對你自已的利益…完全無關!
只要他們好…就好!
…也許你很想說:
「男女之愛」本就該是「獨佔的」…
「親子之愛」本就該是「無私的」…
只是「種類」的不同…怎可說是「層次」的不同?
嗯…
為何我會知道…你是這麼想?
很簡單…
因為這是目前這個社會的「主流信念」。(信念:深信不疑的觀念)
若不是因為「男女之愛-本就該獨佔」的信念…
否則…美國、台灣……的離婚率……怎都超過50%?
你不覺得「50%以上」很嚇人嗎?
你從不懷疑「在普世價值上…我們是否犯了什麼錯」嗎?
你不覺得…「有一半以上的人,都無法遵守制度」……那這個制度…本身就該被值疑、被檢討嗎?
更何況…
另外那「不到50%沒離婚者」……絕非「個個感到幸福」…您相信嗎?
你是我的人!
你不能跟別人!
你跟別人,就是背判我!
你跟別人比較快樂,那你就去……………但我從此不會再愛你!
嗯…
這些話,在現在這個時代背景下……都是很「具有正當性」的!
現代…
99%的情歌…
歌詞裏的「道德」…就是訂在「這個層次」……
我們聽了會「很有共鳴、會很想哭」……
我們就不難發現……自已是如何看待「愛情」了…
回顧歷史…
男人犯了姦淫…曾如此的正當
女人犯了姦淫…卻要接受酷刑
在「當時」的時代背景……大家不都是視為一種「理所當然」嗎?
現在…卻人人覺得不合理!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你又憑什麼以「你的觀念」…當作「道德」的評判標準?
然而…
「社會大眾」的「普世觀念」…就是對的嗎?
社會文化…
往往有一種傾向:
「多數人的錯誤」……就會變成一種「正確」!
而我們…
都在這種………「現代版的正確」中…………痛苦不已………
未來,我們也理所當然成為歷史的一部份…
未來的人們……也許又會對我們「此刻的文化」……感到「難以理解」……
文化一直在變…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也一直在變…
愛
它卻從沒變過……
只是…
…愛
…當它加上「自已」……
…就多了一份「恐懼」……就自動「降低等級」……
…愛情。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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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31 19:46
她, 56歲,新北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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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3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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