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種群體動物 從小到大 都必須身活在團體中 於是 在團體裡 就會衍生出所謂的合群及不合群 如同當初的同性戀 被很多人視為異類 那只是 非我族類 必為妖孽 的封建思想 一個人的生活: 不是指 完全不與人接觸 而是有獨立的自我思想 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WHY? 因為現實生活的功利主義 讓我們必須要不斷的為了生活而奮鬥? 除非你有錢 不用為五斗米折腰 不然很多事情不是你想怎樣就能怎樣的? 你可以與它/她/他一起吃飯/聊天/分享彼此的生活 但是你不要期待它/他/她會與妳共患難 兩個人的愛? 問題是建立在什麼的基礎之上 愛是無私 是奉獻 是義無反顧 是為了對方而改變自己 是為了看著對方的一絲笑容而把再多的苦痛把埋藏在心裡 你愛你的家人嗎? 你愛你的朋友嗎? 你愛你現在的交往對象嗎? 你愛你現在的另一伴嗎?你愛你的小孩嗎? 你能為它們做到什麼地步? 我想 以上的選項 我應該只敢大聲的說 我愛我的小孩! (不是指我有小孩了) 而是 小孩 是因為我而產生出來的! 如果不愛它 就不要生下它 而造成更多的悲劇! 小孩應該算是一個附屬於你我而出現的衍生品吧! 至於其它的選項 應該都算是個獨立的個體 只是 因緣際會的湊在一起有了交集 慘了! 這應該又是一個不合群的大逆不道的思維! 應該很難被認同吧!